本报讯(张林忠 记者 何勤华)5月12日,记者从凉山州公安局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凉山州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公布实施,《办法》对毒品犯罪活动举报人的举报范围、举报方式、举报应得奖励作了明确规定,单案举报最高可获得现金奖励30万元。
此次公布的《办法》,明确将吸毒、贩毒、种毒、制毒、非法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涉毒在逃人员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纳入了举报受理范围,并按照“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进行奖励,细化了奖励等次,提高了每个等次的奖励金额,最高可以奖励30万元人民币。
《办法》还对举报人的权益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即时建立举报台账,确定专门办案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查证,填写《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并进行备案,公安机关破案后,将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办案单位在破案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填写《举报毒品奖励审批表》,注明奖励金额交禁毒支队办公室,并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