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出台规定县级干部作风专断导致决策失误将被调整

2015-02-27 08:03:1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王了周前进


  本报讯(记者 周前进)记者2月16日从乐山市委组织部获悉,为激励干部队伍争先干事、奋发有为,干部能上能下,乐山市委近日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县级领导干部如有包括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重失职、作风专断导致决策失误的问题,将评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调离现在工作岗位。
  根据规定,乐山市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经过组织考察、考核认定,其德才素能、现实表现与现任职务的职责要求不相适应,或因其他原因难以胜任现职岗位的领导干部,共计包括30种情形。
  德行修养上,乐山市强化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力,“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不力;作风专断,重大问题未经集体讨论,导致决策失误”均列入调整情形。
  为让干部主动作为,办法还从履职能力、个人素质、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等方面对领导干部才能素质提出了要求。比如:“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不听从调遣,临阵退缩;工作打不开局面,导致分管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等将对当事干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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