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男子“克隆”熟人微信 连骗另一人17次转账3万多元

2018-04-19 14:39:43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彭焘

4月18日,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通报一起利用微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打牌输钱后,将微信“克隆”成朋友圈熟人,再向另一熟人张先生“借款”3万余元。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拘。

今年3月28日,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杨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报警称:今年2月以来,有人用微信冒充其好友,以打牌输了钱等借口,让其陆续微信转账30000余元,之后发现被骗。经侦查工作,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4岁,五通桥区竹根镇人)。

4月10日,办案民警经过多日的蹲点守候,在乐山市市中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通过更换微信头像冒充他人好友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嗜赌成性,四处借钱无果,今年2月,刘某在翻看微信时无意间看见朋友圈中受害人张某和段某的信息,刘某认识二人,并且知道张某和段某关系很好,于是心生歹念,想要冒充段某跟张某借钱。于是,嫌疑人刘某将自己的微信头像名称更换成和段某一模一样的头像和名称,然后通过聊天向张某借钱,张某以为是好友段某,就转账与嫌疑人刘某。

在聊天的过程中,嫌疑人刘某无意得知张某刚好还欠段某钱没还,于是嫌疑人刘某更是肆无忌惮的向受害人张某借钱,陆陆续续借了十七次,共30000余元。后来张某和段某碰面发现被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如今骗子利用微信诈骗的现象越来越多,希望大家提高警惕。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顾爱刚 图据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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