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罗森波 记者 罗之飏)9月23日,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泸州明确提出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都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上述五方将被终生追责。
据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云春介绍,为让终身追责“有据可查”,泸州市建筑工程竣工后,设置了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同时,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对农房建设质量,泸州市把农房建设纳入城乡住房一体化管理,把农村分散自建房屋纳入监管范围,并制定农房抗震设防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民自建房屋达到抗震标准的给予补助。
对于大企业承接工程转给“鸡毛店”、分给“小作坊”……转包、违法分包等同样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行为,泸州市住建部门将每两个月对各区县组织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查处五方责任主体不落实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被认定有相关违法行为的单位,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对其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行政管理措施。对被查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还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媒介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