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 2015 年党纪政纪处分 131 人

2016-01-08 06:21:1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泸县廉政教育全覆盖

2015 年,泸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人。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县纪委获悉,泸县严查群众身边的“ 四 风 ”和 腐 败 问 题 ,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96件。

严查四风党纪政纪处分131人

“武某在任某镇某村主任期间,未及时将2014年未发放完的低保生活补助款存入村委账户,而是将现金私自保管,并未对2014年的3.6万元低保生活补助款专款专用,今年10月,武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泸县纪委重点选取在全市、全县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通报剖析,通过对案件的对外曝光、典型剖析、警示教育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守纪律、知敬畏、讲规矩、明底线。

记者了解到,2015年泸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较2014年增加近一倍:2013年泸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2014年泸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人,其中涉及违反四风案件9件;2015年泸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人,其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96件。

创新机制“包片+协作”强化办案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经办人员会不会碍于人情轻办、不办?“这就要极力排除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干扰因素,严防‘关系案’和‘人情案’。”泸县纪委人员说,

“这其实也是一个回避机制。”泸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把全县20个镇(街道)、50个县级部门划分为五个交叉联合办案区,就近整合资源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本地、本部门同级管理干部的重大案件或本地、本部门纪委难以查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单独组织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本单位不宜直接查处的涉及本单位基层站所和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案件;涉及违纪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等实行交叉联办。

“乡镇办案力量有限,人手也不足,对于一些复杂的案子只由镇一级办理,难度较大,通过包片加协作办案,能更好地保障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水平。”泸县一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说。

曹利红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正元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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