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下班时间“卖烧烤”?假警察遇上了真警察

2017-07-24 10:53: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曾锐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曾锐) 近日,民警小李和几名同事相约到烧烤店小聚,一行人刚坐下,便有一个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拉桌子摆碗筷热情相迎。男子穿着的警服、佩戴的警衔标志与普通民警无异,唯独他胸前的警号引起了大家的警觉。小李几人与男子闲聊起来。交谈几句后,发现其言谈举止并不像警察,出于职业敏感,小李刻意问了一些职业相关的问题,中年男子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借口迅速离开了烧烤店,这短暂的一幕,是他们第一次交锋。

  几日后的一个下午,小李驾车经过沱江一桥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这名身着警服的中年男子驾驶摩托车搭载着另一名男子,往龙马潭区方向驶去。这不就是那晚遇到的那个烧烤摊“警察”?小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反映情况,也随后跟了上去,但由于堵车,“警察”和摩托车很快不见了踪影。而这,是他们的第二次相遇。很快,这一警情被推送至江阳区公安分局实战勤务中心。中心民警立即联系反映情况的同事,详细了解与这名中年男子两次相遇的情况,以及对话时获取到的信息,一番研究后,民警笃定这是一名假警察。时间就是战机,民警结合天网监控进行追踪,找到了男子在龙马潭区的落脚点,指令龙透关派出所民警进行蹲点守候。7月14日中午,民警获悉中年男子周某已回到家中,迅速收网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发现周某穿着的警服。

  面对民警的现场询问,周某一开始含糊其辞,前言不搭后语企图蒙混过关。民警随后将周某传唤至龙透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审讯得知,周某今年52岁,让办案民警没想到的是,他除了是一名冒牌的警察,还是一名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瘾君子。据周某交代,其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陆续购买了多套警察制服、警衔标志及警号,没曾想遇到了“多管闲事”的真警察。

  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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