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除草引发森林火灾 女子不慎烧毁林木7000多株

2018-06-06 15:04:36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彭焘韩雨霁

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 见习记者 韩雨霁

地里除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女子通过复植补种及悔过赔偿得谅解。6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该案于5日上午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始同步庭审直播。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芬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地里除草 不慎失火烧森林

今年3月16日11时许,刘某芬在位于叙永县分水镇广子村,小地名为“张家山”的庄稼地内除草。

13时许,刘某芬将割倒在田地内的杂草聚成堆后用打火机点燃进行焚烧,由于刮风,被点燃的杂草四处吹散,引发周围的森林发生火灾,造成叙永县分水镇太平村、广子村在小地名“张家山”的集体林地和周某兰等村民的森林被烧毁。

经叙永县林业局调查队现场调查,此次火灾烧毁林地面积123余亩,其中叙永县分水镇太平村二社烧毁林地面积达70余亩。烧毁杉木、马溜光、岩青 等林木7000余株。

复植补种 女子悔过赔偿请求谅解

案发后,刘某芬接到森林公安机关电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鉴于刘某芬家庭十分困难和积极协商赔偿的态度,法官通过向刘某芬进行法律释明,积极推动她与受损方签订复植补种协议。

5月31日,被告人刘某芬与叙永县分水镇太平村二社达成复种补栽赔偿协议,努力修复对森林资源造成的破坏,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判决 女子犯失火罪判一缓二

5日上午,该案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始同步庭审直播。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芬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

案发后,刘某芬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不可逆,但并非不可弥补,根据刘某芬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依法宣告缓刑。”

法院审理后,当庭判处被告人刘某芬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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