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最严《食品法》 眉山泡菜企业当“先锋”

2015-09-07 16:22:55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邓强袁洋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2015年10月1日,“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作为泡菜食品生产大市的眉山,眉山市近四十家泡菜企业首当先锋,进行了首轮“新法”培训。

  “新《食品安全法》马上就要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将受到法律严惩。”眉山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一边将新《食品法》发放到在眉山市吉香居泡菜厂相关负责人手中,一边同时就两种版本的异同、做了详细说明和培训。

  食品生产厂:“新法”监督加码 更加认真负责

  在培训中,眉山吉香居泡菜厂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法”的实施,对我们食品企业是更严格的监督,我们已对厂里所有的员工进行了统一的培训,将“食品安全”提到第一位。食品企业其实是良心企业,只有质量过关,安全过关,才能让企业走得更远更长久,才能让品牌深入人心。另外,“新法”也可以断绝一些小的食品厂企图“蒙混过关”的念头,给食品企业更加清新的环境,杜绝恶性竞争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眉山某小型泡菜厂负责人说,食品企业要更懂得自检,从自身做起,有“最严”的刑法当头,不可因一时利益,轻尝违法之事。

  消费者:“新法”来了 可以放心吃了

  市民王女士说,我们非常支持“新法”,中国的食品其实非常好,就是安全问题让我们消费者有所顾虑。像过去给孩子买的奶粉,我及许多朋友都首选国外,就怕孩子吃了会有问题,10月1日,“新法”实施后,中国的食品安全会得到更高的保证,希望以后再也不用舍近求远,到国外买东西了。

  “人一生就是‘吃、住’二字,其中‘吃’是尤为重要的。”市民刘大妈说,“只要把‘吃’的安全做到位了,我们的生活才谈得上有幸福。”

  食药监局:明确监管责任 全市大力宣传

  据眉山市东坡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相关的犯罪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三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新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构成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从9月1日起至今,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到各个县镇对东坡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对眉山市大大小小近四十家泡菜企业进行了首轮培训。下一步,区食药监局将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台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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