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10000元以下的车损事故 “三快”处理快速搞定

2015-09-08 17:37:11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邓强王琴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 实习生 程欢悦)9月7日,张某在上班途中驾驶自己的轿车在加州国际城外与唐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喂,你好!请问是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嘛?我这边发生了一起车辆追尾事故,赶着上班,请交警赶快到现场处理一下。”驾驶员张某说。“你好!如赶时间可选择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值班交警在电话中回复道。20分钟后驾驶双方达成一致撤离了现场,恢复了道路交通。

眉山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

  近日,眉山交警陆续通过交通事故中心救援电话对每一位驾驶员进行了“三快”处理办法电话辅导。据悉,《眉山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试运行4年多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有很多市民并不熟知此《办法》。9月8日,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长李海鹏,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早上7点到晚上8点期间,凡在本市境内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财产损失在10000元以下(包括车上财产和车辆货物,不含车外财产损失),且事故车辆均投保交强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路外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适用快撤快处。 ”李海鹏介绍。

眉山市交通事故快赔中心窗口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各方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的,可用照相、摄像、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或通过“微信”事故处理平台等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后,应当依法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立即撤离现场道路,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可不再等待交警勘验现场和保险公司现场定损。

  对于应当适用快处撤离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李海鹏提醒,市民在拍照进行取证时,所拍摄的照片要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状况,以及车辆在车道上的位置、周边环境等内容,要清晰拍摄下车牌号、车辆的相撞位置、碰撞形成的痕迹、受损部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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