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2016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眉山市两区四县在全市开展了“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据统计,眉山市2015年,共接到报警379660起,其中有效报警68139起,无效报警311521起,无效报警占总报警的82%。
“无效报警浪费警力,不仅会妨碍110线路的畅通,造成有限110资源浪费,还严重干扰了110处警工作。”眉山市110指挥中心负责人王晓军说。
骚扰电话、门口石头挡路、被狗咬等奇葩报警电话层出不穷
“2015年眉山无效报警大多分为三类,骚扰电话、奇特事故、报错部门”王晓军说,“其中最多的是骚扰电话。”
一些醉酒者、因琐事闹心者和一些身患精神疾病人员等都成为骚扰电话的群体。他们有时拨打110仅仅为了与接线警员聊天,排解心中郁闷;或者自言自语,不知所云;甚至还有人借酒生胆子,公然打电话调戏110接线警员。
“除了骚扰电话,一些报警也让民警啼笑皆非。”王晓军说,“曾经110接到过一个大妈报警,称家门口有大石头,挡住了回家的路,需要警察前来清理;还接到过一个市民报警称钥匙锁在家里,家人回家还需要1个小时,让民警前来开锁;甚至还有市民报警称夜晚看见了‘鬼’,诸如此类的奇特报警,数不胜数。”
最后一类是报错部门。据了解,眉山东坡区太和镇一市民被邻居狗咬了,本该找村委会协调,他却拨打110报警;城区两车擦挂,车主不找交警,仍然拨打110报警;在商场买衣服出现质量问题,不打12315,仍然拨打110报警……“这样的报警电话在无效报警中,占到了20%。”王晓军说。
遭遇“急、难、险、重”事件,是市民可以拨打110的前提
在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中,将110报警服务台职责范围确定为: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其中,特别明示了应受理的5类报警和6类紧急救助情况和受理投诉范围。
其中,5类报警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6种紧急求助行为:发生溺水、跳楼、自杀等危急情况;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需要先期紧急处置,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以及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市民报警要当心 胡乱拨打110 可能会被拘留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10宣传日,市县各级公安部门通过流动110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短信等多种宣传渠道,深入闹市街区和工业园区向广大群众讲解如何正确使用报警和拨打110电话、110警情的范围、110受理求助的范围、预防电信诈骗、交通、消防安全知识等。共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
“希望通过我们的宣传,市民不仅可以预防被骗,提高安全知识,更重要的是了解110电话,尽量避免无效报警浪费警力资源。”王晓军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