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眉山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6-02-04 17:36:02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邓强王琴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这些烟花爆竹摆放要注意安全,公告标识要摆在显眼的位置,不能摆在门外。”2月4日,东坡区烟 花爆竹禁放小组来到眉山新区大市场附近的一家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进行巡查。

  猴年春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运输和燃放的高峰时期。2月4日,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记者从眉山城管获悉,春节期间将禁止在中心城区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辖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月7日至2月22日。

  近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眉山市公安局、眉山市环境保护局、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了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 竹的通告。

  规定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阻碍公务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东坡区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东坡区共有持证烟花爆竹销售点190家,其中,中心城区17家,今年2月4日-2月22日属于烟 花爆竹重点巡查阶段,今天对眉山中心城区17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巡查,主要对安全标语、储备量、销售量、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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