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安严厉打击“网络造谣” 已有8名造谣者“买单”

2017-05-31 13:22:09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彭焘王琴

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王琴)“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肆意在网上发布违法信息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月25日,眉山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刘宏说,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兴起,网络谣言也呈上升趋势 ,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很多大众心理,随便在网络上发点言论,应该不会触犯法律,但最近几天仁寿的一位50岁的大妈就去触“红线”了,在网络上发了未经核实的帖子,被行政拘留2日。

“道听途说” 发布虚假消息 仁寿50岁大妈被抓

“前几天在网上还有人说在黑龙滩被抢了钱,当时还以为是真的?还留言抢了好多,在哪里抢的呢?”家住黑龙滩镇的袁女士说,还提醒身边人以后回家要注意安全。

过了几天袁女士才知道那是假消息,根本没有发生过被抢案件,是有人发布的虚假消息。

5月16日,昵称叫“一路“香”随”的网名,在仁寿在线论坛上发帖《好吓人昨晚8点多朋友在黑龙滩大坝遭抢》称 ,其朋友在黑龙滩大坝被骑摩托车的两男人抢手机和项链。截止5月19日9时40分,该帖文信息网民点击量2744余人次,跟贴回复13条。该信息还在“仁寿网”转载发表。

这条消息,立刻引起了仁寿县公安机关网警大队的注意。

据仁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黄飞介绍,经过核实,黑龙滩镇最近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办案民警就找到发布信息者颜某,据她交代,5月15日当晚,她的朋友蒋某在眉山喝醉酒后,将手机和项链掉了,后蒋某回仁寿到颜某的按摩店按摩时,对颜某某说她的手机和项链在黑龙滩大坝处被抢了。

“当时我以为真的被抢了,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就想到帮朋友呼吁一下。”颜某说,征得蒋某同意,她就把被抢情况发布到了网上。

到最后,大妈颜某被仁寿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嫌虚构,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拘留2日,为她的行为“买单”。

截至目前 眉山共查处8起造谣案件

像仁寿大妈颜某这样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消息,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截止目前,眉山已查处8起,其中,仁寿3起,洪雅2起,东坡、彭山、青神各1起,有4人被处以行政拘留,4人被处以罚款。

据眉山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刘宏介绍,为了有效地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今年以来,眉山市公安局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网络造谣的发生。

同时,公安机关也提醒网民:网络虚拟空间也是法治社会,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希望广大网友认清谣言的社会危害,自觉抵制谣言传播,不信谣、不传谣,共同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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