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女司机驾照过期一个月 出了事故保险拒赔

2015-11-07 05:44:44来源:成都商报编辑:何勇记者:汤小均

今年9月7日,绵阳市民余女士驾驶自己的宝马轿车追尾一辆出租车,余女士随后拨打了110,同时通报保险公司。交警认定余女士负全责。此时,余女士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刚好过期一个月。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以驾照过期为由拒绝赔付近5万元的修理费。而余女士认为,驾照在期满一年内都是换证时间,不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经过多次协调,保险公司愿意赔付90%,但与余女士全赔的要求有差距。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

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驾驶证过期后,在一年内申请换证都可以,驾驶证是有效的,但是没有了驾驶许可,也就是不能驾驶机动车。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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