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专偷后视镜反光镜片 留“线索”被警方抓获

2017-01-18 15:39:21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彭焘付江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记者 付江)2016年11月底,绵阳市经开区发生多起汽车后视镜反光镜片被盗案件。小偷作案后给车主留下一张纸条,让对方添加微信号发指定金额红包,才能拿回后视镜。1月18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城南公安分局获悉,操作这一系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已于近日落网。

  去年11月底,陆续有人到绵阳市城南公安分局塘汛派出所报警,称在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后视镜中反光片被人盗走,现场均留下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要反光镜,加微信”的字样。报案的受害人中,有的人随即加了纸条上的号码后,对方向其索要10元—5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待对方收到红包钱后,过会儿就告诉受害人去某个地方可找回自己的反光镜。

  塘汛派出所高度重视,在向分局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着手开展案侦工作。专案民警从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微信号入手,大量走访调查,调取了1100余分钟的监控视频。

  经过多番努力,民警很快锁定了一名年轻男性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16日下午,绵阳塘汛派出所案侦民警在三台县潼川镇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 (男,23岁,山东省栖霞市人)成功抓获,并从其出租房内搜查出改刀、账本、作案手机等涉案物品。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对其在经开区、三台县等地,先后作案70余次的犯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待,每次作案后,他向失主索要的红包都不会高于50元,有的车主图省事就会直接给他发红包。

  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正是看中后视镜反光镜片的价值不是很高,失主去警局报案也不知道够不够立案标准,去车店修还需要上百元金额,车主无奈下还是会转账他,但也有不少吃“哑巴亏”的车主,既不给小偷发红包也不报警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已被城南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应增强防盗意识,车辆尽量停放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或者停放在监控视频范围内。如发现财物被盗后,车主应立即报警,积极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帮助警方尽快破案,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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