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工程诈骗520万 获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2017-08-16 16:33:17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彭焘付江

  四川在线消息(叶佩林 张倏越 记者 付江)男子以自己的社会关系网能运作工程为由,通过私刻公章签订协议,骗取他人520万元工程保证金。近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审结并宣判了这起诈骗案。

  男子虚构工程 私刻公章 骗取他人钱财

  2014年4月,34岁的崇州人魏某某通过好友黄某,认识了杨某。魏某某吹嘘称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了得,能将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ICON”云端项目幕墙工程运作给杨某。魏某某吹得天花乱坠,杨某对此深信不疑。

  2014年5月14日,双方让黄某作公证人签订了“ICON”云端项目幕墙工程的《协议书》。按魏某某的要求,杨某当日预支保证金20万元。后杨某多次催问工程进展情况,魏某某均以盖有伪造印章“成都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中标通知书给杨某,以此隐瞒非法占有20万元的犯罪故意。

  2014年8月份,魏某某虚构可以通过其表舅叶某成功运作“成都第二机场幕墙工程”给杨某承建为由,诱使杨某以黄某为公证人,于2014年8月1日与其签订了《项目协议书》,杨某当日转账支付项目运作保证金200万元给魏某某,但实际出资人为杨某的好友吴某某。

  2014年8月3日,魏某某伪造成都第二机场建设指挥部公章,出具收到杨某200万元的收据。事后几个月,魏某某分别向杨某出具了伪造的成都机场参与幕墙工程确认函,延迟投标报名通知及参与装饰装修幕墙工程确认函,以此隐瞒犯罪。

  2014年12月,魏某某编造了成都市天府新区体育主题公园项目,谎称其表舅叶某是该项目负责人,可以成功将该项目承包给杨某。2014年12月13日,双方再次以黄某为担保公证人,签订了《体育馆项目代理协议书》,后杨某向吴某某借款300万元,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魏某某。魏某某伪造成都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的公章,出具《XX中央公园第七号标段项目承建确认书》给杨某,后于2015年8月25日双方再次签订《体育馆项目委托协议的延期补充协议》,就诈骗事实继续隐瞒,欺骗杨某。

  法院: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判刑10年6个月罚金40万元

  杨某最终发现上当,向绵阳市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12月12日,魏某某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行赶至绵阳市公安机关,在调查阶段,魏某某如实交代了诈骗杨某520万元的事实,供述跟杨某签订、出具的协议均系虚假的,加盖的公章均系私刻伪造。

  案发后,魏某某陆续退还被害人杨某共计钱款283.2万元。

  今年6月,游仙区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某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魏某某案发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减轻处罚,一审判决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继续追缴魏某某赃款236.8万元退赔杨某。

  一审判决后,魏某某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审理过程中,魏某某近期又撤回上诉,表示服从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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