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非婚生女抚养费 南充一男子被起诉至法院

2015-05-22 14:52: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陈雪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魏川力 记者 张军 实习记者 陈雪)南充市顺庆法院执行局重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予以保护,拒绝任何歧视行为。近日,成功地执行了一起父亲拖欠非婚生女儿抚养费的案件。

2011年6月,家住南充的黄女士认识了同住南充的龙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后开始了同居生活。2012年,生育了一个女儿。但其后,双方开产生矛盾,并分居。后来,龙某常常以自己没有固定收入为由拖欠女儿的抚养费,黄女士于是将龙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顺庆区法院审理后,判令龙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但是,龙某在法院判决之后,从2014年下半年起又开始拖欠抚养费,黄某于是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充市顺庆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申请后,遂即展开执行行动。法官上门找到了龙某,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阐明厉害关系。告诉他:女儿虽是非婚生女,但其仍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龙某作为生父依法应当承担其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否则将会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教育,龙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拖欠抚养费行为的错误性及其法律后果,最终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4500元。

至此,该案得以成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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