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七旬老翁为治病 不知违法种281株罂粟

2016-04-22 17:05:27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编辑:彭焘李霞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陶昱宇 记者 李霞)听说罂粟可以作为药材治病,常年患有心脏风湿病的西充县义兴镇七旬老汉何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自家院坝前种植起“灵药”罂粟,却浑然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4月18日,该镇派出所民警在发现何某种植的罂粟后,当即对281株罂粟进行了铲除。

  当日下午,西充县公安局义兴派出所民警驱车在该镇贾家店村进行治安巡逻时,发现一菜地内,开着金灿灿的花朵,十分惹眼。艳丽的花朵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在下车查看后民警发现,这片菜地内种植的植物竟然是罂粟,随即民警对该菜地的种植者进行了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罂粟种植者就是油菜地旁民房的房主何某。原来,现年83岁高龄的何某,长期患有心脏风湿病,去年12月,何某轻信民间传言说罂粟可以治风湿病,并且药效奇特,老汉便在自家房前的油菜地种植281株罂粟,却没想到种植罂粟是违法的,而即将成熟的罂粟还收割就被民警逮个正着。现场民警将何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依法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由于何某今年已经83岁高龄,属于拘留不执行情况,何某在接受民警批评教育后回到家中。

  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则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则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可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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