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 南充开展户籍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专项行动

2016-04-26 15:31:19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编辑:彭焘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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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霞) 近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获悉,为下一步推广居住证制度提供支撑,到年底前,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籍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专项行动。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管理工作需要,到今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籍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目的是为查清南充市实有人口底数、明确户籍人口去向,统计南充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迁移流动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无户口人员上户、纠正错重假户口、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供重要基础依据。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省政府下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流动人口必须要录入个人“一标三实”信息半年,才能办居住证,如不到半年,在办理居住证时,因为没有录个人信息而不能办理。

  在户籍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中,全市公安部门将采用调查员(社区民警、辅警、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入户、电话询问和单位、群众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清理登记的无户口人员将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规定上户;对死亡、迁出、参军等应注销未注销户籍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注销户口。

  政策链接:

  1、关于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但本县(市、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市、区)城区居住的,可以按条件申领居住证]。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办理居住证范围对象和条件。

  2、关于居住证的申领受理。由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证人员要审验证明材料并通过警综平台录入、比对相关信息,确认后平台将自动生成居住证制证信息。信息平台未采录信息或采录信息时间不足半年的,原则上不得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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