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违章搭建成风 隆昌一小区墙面水泥开裂

2017-03-20 06:42:13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业主刘先生指着墙面水泥面脱落处。

业主刘先生指着墙面水泥面脱落处。

六栋楼顶的“违章建筑。

今年66岁的内江市隆昌县人杨明方最近挺郁闷,他所在的隆昌县蜀东丽府小区的物管公司,把他女儿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欠物管费。而欠物管费的,还有其他数十户业主,他们却没被起诉。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小区几栋单元楼顶楼的业主,在楼顶搭建了部分设施。业主们认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造成了安全隐患,部分业主房屋出现墙面水泥开裂的现象。他们反映到物管公司后,又认为其推卸责任。而物管公司则指责业主们不交物业费,因而发生分歧。

事件

楼顶“违章建筑”

有业主房屋墙面水泥开裂

“2013年,我们入住装修时,发现楼顶有业主在搭‘违章建筑’。”6栋1单元的刘长德介绍,这种现象,5、6、7栋都有,6、7栋最严重。6栋2单元楼顶有3户建了“违章建筑”,1单元至少也有两三户,7栋有3户。整个小区,至少有10户左右。

记者在7栋看到,6栋楼顶上,确实有几户业主搭建了小亭子、房间、玻璃棚等设施。“我住2楼,以前外孙那间屋采光很好。自从楼顶建了设施,房间里黑压压的。”杨明方说,这些“违章建筑”堵住了楼顶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等事故,居民们往哪里逃生。

业主们最担心的,是房屋墙面的水泥面出现的开裂、褶皱和脱落,造成的安全隐患。在几户业主家中和楼道内,记者确实看到有几处水泥面开裂、脱落,有的形成了褶皱。但是否与楼顶“违章建筑”有关,需要相关专业机构的鉴定。

矛盾

业主维权无果

遭物管起诉支付物管费

三年多来,业主们一直在想方设法维护权益,但始终没有结果。“找了物管公司无数次,他们总是以没有执法权来推卸责任。

杨明方说,当初业主们选他为代表,来处理此事。现在,因为出这个头,物管公司将他告上了法庭,“他们是想各个击破。”大家希望物管公司给出个解决方案,“该交的物管费,我们肯定会交。”

随后,记者来到6栋顶楼,连敲了4户业主的门,都无人应门。在物管公司办公室,一位黄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称,楼顶建筑是否属违章建筑,要相关部门认定,物管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配合相关部门。

黄先生说:“楼顶建筑与业主不交物管费是两回事,应分别处理。楼顶建筑最终要相关部门来认定。而物管费,至今仍有少部分业主未交,因此我们选择了走法律途径。”

律师说法

若物管公司未尽义务 业主可发起程序罢免

“我国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申请再审需要条件,比如有新的证据、原有证据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办案人员有受贿行为等。”四川融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敏介绍,只有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再审才可能被允许。

朱敏说,业主和物管公司的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业主通过业委会聘请物管公司。业主维权,首先,要看聘请物管公司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由大多数业主同意,并经合法程序聘请。其次,物管公司是否严格按服务合同约定尽职履责。如果业主认为物管公司没有尽到义务,可以发起程序罢免物管公司。第三,物管费的形成机制和调节机制是否合理。小区的收益,是用于全体业主事务,还是被物管公司私自占有。

“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管公司没尽到责任,可以要求解聘物管公司。这种情况下,物管公司还继续收取物管费,就明显不合理了。”朱敏说,尽管物管公司没有执法权限,但其有没有及时发现违章建筑,发现后有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物管公司不能推卸责任,要关注违章建筑形成过程中,物管公司是否履责。业主还可以追究物管公司的失职,也可直接起诉搭建违章建筑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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