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 “来,打伙买车!”1月20日,年底收入颇丰的成都市民刘先生萌生跻身“有车族”的想法,他点开成都一家“团购”网站,出人意料的是,已有200多位市民在吆喝着“团购”汽车了———新消费方式潮涌岁末。 汽车、房屋、建材:市民最爱团购 成都华联总助曾威表示,年关历来是消费高峰,尤其是集体、单位的团购。而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市民采购团是一个新亮点,尤其是在汽车、房屋和建材领域。成都西部汽车城一车商向本报记者透露,仅新春前后,他就接待了3批团购消费者。 “团购”一词,在成都消费者中已不新鲜,市民团购早在2002年就露出了“尖尖角”。当年6月,成都一媒体推出第一个“读者采购团”活动,400名市民集体到电器商场“砍价”买空调。始作俑者之一的成都百货大楼策划部经理袁春雷回忆当时火爆的情况时透露:3小时卖了300台空调。随后媒体又组织了多次这样的活动,商品从家电扩展到建材领域。后来也有聪明的消费者自发组织团队采购。 这让成都一咨询公司看出了其中的商机。2004年5月,发起成立了成都市第一家团购网站,市民可以在上面免费发布自己的采购信息,然后该公司出面去谈判。“我们组织过50多次团购活动。”网站王姓负责人介绍,主要集中在房屋、汽车、建材、电器上。最多的一次组织了20多位市民买某一款汽车,价值100多万元。1月12日下午3时,记者登录该网站,在“发起团购”栏目中,待购项目有20多个,其中某一款车型的团购意向人数有80多人。 而在另一房屋团购网站上,有1000多人发布了自己的购房意向,成仁路附近一楼盘,愿意“打伙砍价”的有418人。该楼盘销售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约5%是通过私人“团购”销售的。 正因市场方兴未艾,中国团购网张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在春节后进入成都市场,开展会员团购。据了解,该机构在广东已发展团购会员数万人。 价格、质量:市民采购团关注焦点 “团购”究竟能省多少?商家和组织者都不愿意细说。参与过团购橱柜的刘先生透露,拿到的团购价为8折,一套橱柜少了近千元。他认为,类似于房屋、汽车等大件、耐用的消费品,单个消费者去购买,价格谈判的主动权在商家,即使降价,空间也有限,但团购时,主动权就在消费者手里。一般来说,汽车售价的谈判幅度在5%,房价可降低两三个百分点。由于团购的实际购买力大,商家也愿意“薄利多销”。 除了价格,消费者关心的第二大问题是,质量能否保证?有消费者担心,参与别人组织的团购,万一买到“水货”怎么办?售后服务究竟好不好?毕竟,团购的东西大都是耐用消费品。 据记者了解,团购的商品质量大都有保证,但不排除“水货”混杂其间,质保和销售渠道有很大关系。如汽车,肯定都是去4S店或正规代理商处购买,签合同也是消费者一个一个签,组织者自己不能包签,甚至连钱都不沾手。而一些网站敢于跨区域运作民间团购的底气在于,只做品牌商品的团购,“因为我们和品牌商家有渠道联系,所以质量能保证。”但记者采访中也发现,团购组织者中不乏手机、电脑等“水货”卖家混迹。 道德风险若隐若现 “我并不反对你说我是一个‘职业砍价人’。”中国团购网张先生表示:“但我们进入成都,不会向团购成员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既然是职业,不收费用,你们靠什么来运转?”采访中,记者反复纠缠“职业砍价人”是否收“砍价费”的问题。 据了解,成都目前从事团购“征集人”的绝大多数是公司行为,一个团购项目从收集信息、接洽、谈判、成交,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如果说毫无利益,公司会不会是商家的‘托’?”有消费者道出自己的疑惑。 被记者问急了,一个“职业砍价人”也急了:不要问这么多,反正消费者买到了更为便宜的东西!另一商家则举出马云和阿里巴巴的故事:马云初入电子商务这一行时,组织的大批会员活动不也是免费的吗?后来网站的浏览量、知名度上去了,商家也同意付费了,这也是在网上号召团购的隐性目的。 也因为“义务劳动”,去年5月,周丹作为组织者,团购不成倒蚀把米。当时她想买一辆价位低的车,就加入了朋友发起的一个团购,并一同负责收集信息、征集人数和价格谈判。途中,有意向的人进进出出,老是凑不够商家要求的10人,好不容易凑够了,价格不统一,反复与商家谈判,如此断断续续折腾了20多天,耽误上班不说,还贴进去上百元打车费用。身心疲惫的她最后还是放弃了。她说,这种私人团购,作为组织者可不可以收取一定“劳务费用”,作为付出精力和时间的补偿。据她了解,其他地方的团购组织者已在尝试着收取费用的做法。 省社科院何进平表示,民间团购的出现和兴起表明了现代人消费意识的突破:“‘职业砍价人’充当的是中介商的角色:表面上看,促成商家做成生意、消费者省了钱,但是,这种活动潜伏着道德风险。因为民间团购是一种随意的自主联盟,基础是共同的利益和彼此的信任,团购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并没有彼此制约的权利,对于组织者来说,无现实利益的热情能支持多久?对于团购者来说,一旦‘职业砍价人’跑单或被厂商收买,消费者则成了‘弱势群体’,无法维护自己利益。” 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国滨介绍,目前并没有收到因为社会团购发生纠纷的投诉。他将市民团购定义为一种“集体竞价”,至于组织者因为付出劳动而收取“劳务费用”的行为,他认为是一种商业行为,“必须在参与者自愿、协商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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