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子联合报案“男友”诈骗上百万 知情人:他越来越上瘾

2020-12-10 13:28:39来源:红星新闻编辑:覃贻花

裴某某等4名女士没想到,开砂石厂的“老板男友”施某在和自己交往的同时,竟然“脚踩四只船”,而且还分别向她们借钱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共计上百万元。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施某的“爱情攻势”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通过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与她们认识,然后再慢慢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之后借钱……

2020年12月7日,四川巴中通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奇案”:男子施某同时与4名女子交往,然后分别向4名女子借钱购车,车子产权归女方,然后再将车辆抵押出去,让4名女子还车贷背负债务。后来,其中一名女子发现施某在与自己交往的同时,竟与其他女子交往,此事暴露。4名女子联合到公安局报案称施某诈骗。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表示,男子施某在与女子裴某某交往的同时,还和其他3名女子交往,而裴某某等4人均对此不知情。施某在欺瞒4名女子的同时,还分别向她们借钱,并隐瞒自己欠下大量债务的实情。公诉机关认为,男子施某构成诈骗。但施某的辩护律师则称,借钱系女方自愿,4名女子与施某是普通的民事借贷关系,不构成诈骗。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通江县人民法院

①“奇案”开审:4女子联合报案男子诈骗

都是通过微信加好友认识

发展成恋人后就借钱

12月7日,巴中通江县男子施某被4名女子联合报案诈骗一案在通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4名受害女子公开讲述了施某与她们同时交往的事实。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分别询问了4名受害人。

受害人裴某某称,2014年,自己与施某通过微信加好友认识,一开始只是普通朋友,当年10月确定恋人关系,直到2018年6月两人才结束恋爱。

除了裴某某,其他三名女子王某某、杨某某和谢某某讲述,男子施某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和她们三人认识,然后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向她们分别借钱。

其中,杨某某讲述,2016年10月中旬,施某通过加微信好友与她认识,两人从普通朋友发展到恋人关系,直到2018年10月底结束。

而王某某与施某的关系是自2017年5月开始到同年10月结束,谢某某则是2017年3月认识施某后,于2017年8月结束恋爱关系。

公诉机关介绍,通过调查,施某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和4名女子交往为事实。

在法庭上,4名女子介绍了几乎相同的经历,施某先通过微信加好友,从友人发展为恋人,再向自己借钱买车,4名女子均背负债务。

裴某某介绍,她和施某的经济往来是因为“他要在万源市开砂石场”,施某说需要钱,然后她用自己的门市抵押了40万。两人计划经营这个家,后来购买两辆货车跑运输,花了19万又外借10万元,门市租金2万元,共计70余万。

裴某某因为大货车贷款,车子按揭还不上,一辆车被贷款公司收回,另一辆车因还不起按揭被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杨某某介绍,施某向自己借钱2万,购买了一辆起亚K4,但自己不会开车,车却在自己名下,首付是施某支付,但后来车被施某抵押出去,自己还车贷还不上。

王某某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她借给施某16万元左右,购买了一辆猎豹车和一辆皮卡车,随后也被施某抵押给别人。

谢某某介绍,施某在两人确定关系后向自己借钱,“当时我不愿意”,但后来还是借给他几万元,施某购买了一辆捷豹轿车在谢某某名下,首付施某支付,车辆后来被施某抵押。因自己打工收入低,车辆按揭无法还上,如今也被成都一家法院执行。

↑杨某某手里施某写的欠条和相关单据

在法庭上,4名女子均表示,在和施某交往后,自己无故背上了债务。裴某某和谢某某两人已被他人起诉追责,而王某某和杨某某因债务问题被贷款公司电话追债,生活不得安宁。

②庭辩焦点:是否构成欺诈

公诉机关:隐瞒事实真相

男子律师:恋人关系,只是民事借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某通过微信加好友方式认识4名受害人,同时与4人发展成恋人关系,先后以投资办砂场从受害人处骗取资金,另外施某通过支付车辆首付,购买车辆在受害人名下,之后再将车辆抵押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财。被告人施某在不告知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方式欺骗4名受害人,隐瞒事实真相,其行为构成欺诈,已触犯刑法。

在庭审中,施某承认购车是事实,但对抵押车后的钱去向认定存在分歧。

对于施某借钱一事,施某的辩护律师询问裴某某、王某某和杨某某,三女子表示自愿,只有谢某某表示自己不同意,是男子施某求自己后才同意的。

施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诈骗罪理由不够成熟,理由是女子与施某交往的过程之中,双方处于恋人关系,借钱是自愿,是双方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发生的一种借贷关系。

辩护律师还称,施某承认与4名受害人借钱,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认识到普通朋友再到恋人关系,时间有几个月,有的几年时间,施某与4名受害人不存在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的行为。受害人也与施某一同到办公场地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查看,事实说明其没有欺骗和隐瞒,所购车辆首付款的按揭款都是施某在承担,4名受害人并没有还银行的钱,对4名受害人并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既然没有造成损失,施某也没有隐瞒事实真相和诈骗。通过证据和4名受害人当庭询问的情况下,其认为施某诈骗罪不成立。

↑施某向杨某某补的借条

但公诉机关认为,施某是在与4名受害人建立有一种特殊的关系之后,4名受害人才自愿借钱,同时证实在与4名被害人交往之前,施某已有大量债务不能偿还。施某实际上是在隐瞒了与4名受害人同时交往的情况下,用受害人名字按揭车辆,虽然施某支付首付,但是受害人在偿还债务,债务是被害人在承担。

根据法庭调查、询问,被告人施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偿还大量债务,以相同的方式骗取受害人,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性质,隐瞒了与4名受害人同时交往的事实,又骗取了4名受害人的财物,构成诈骗罪。

施某的辩护律师则表示,施某与4名受害人不存在诈骗,施某和4名受害人只是借贷关系。

随后,法庭休庭,择日宣判。

③“脚踏N只船”:因一个电话败露

不止报案的4名女子

还有女子跨省来追债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施某出生于1981年,他“脚踏多只船”与多名女子同时交往一事,最初的败露,其实源于一个电话。

2014年,施某通过加微信好友认识了受害人裴某某,在两人确定恋人关系后,施某居住在裴某某家中。施某在通江县陈河乡经营砂石厂,两人一起买车搞运输挣钱。

但是,2015年8月,裴某某看到一个叫“燕子”人给施某打来电话,对电话中的“燕子”产生了怀疑。后来,她深感施某和“燕子”的关系不对劲,通过熟人打听到了“燕子”的住处。2015年9月的一天晚上,裴某某喊了个摩的去“燕子”家,下车后,裴某某正好看见施某平时开的小车停在楼下。

裴某某给施某打电话说自己就在“燕子”楼下时,施某挂了电话,并再也打不通。此时,裴某某还只是认为,施某可能是“脚踏两只船”。

之后,裴某某找到“燕子”摊牌,两人一同乘车前往施某位于陈河乡的砂石厂,找到施某。施某当场选择了裴某某,并开车将其送回家中。

裴某某说,事情暴露后,施某回家后跪在地上向自己认错,发誓不再和“燕子”往来。“看在他和自己在一起这么久的份上,我选择了原谅他。”

但被称为“燕子”的何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称,第二天施某到砂石厂,施某又对她说,他选择了自己,不想和裴某某一起过。

在随后一段时间里,施某继续在裴某某和“燕子”间周旋。后来,何女士知道后让施某搬出了自己家,此后,施某常居裴某某家。

↑施某和裴某某恋人期间合影

但是,在2017年底,在浙江的谢女士打电话给裴某某,问她是不是施某的老婆。结果,两人联系之后发现,施某不仅与她们及何女士有关系,在外还与杨某某和王某某两名女子有关系。

通过5人之间的联系发现,施某向她们都借过钱。事情败露之后,裴某某、杨某某、王某某、谢某某联合起来在2018年向通江县公安局报案告施某诈骗,此事被通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随后,施某被通江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不久后被取保候审。红星新闻记者曾拨通施某的电话,但施某在电话里对裴某某等5人所说的诈骗一事予以否认。

2020年10月12日,又有一名陕西汉中女子唐某联系上红星新闻记者,称自己和裴某某、王某某、杨某某、谢某某一样,也被通江男子施某“骗”了70万元左右,并向记者出示相关证据。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了解到,唐某和施某在2019年9月左右通过添加微信好友后认识,不久确定恋人关系。随后,施某在通江县诺水河镇办砂石厂借钱,另外购买了一辆车。“他在我手里拿了40万,在我父亲那里借钱接近30万。”唐某对红星新闻记者说。

据唐某介绍,自己通过了解发现,施某在和自己交往的时候,因裴某某等4名女子报警告他“诈骗”,施某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而为了要回自己的钱,唐某曾多次到通江县寻找施某并报案,但没能立案,后回到陕西汉中市也没有立案。

■知情人讲述

“其妻住在通江,他按月给钱”

1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施某的一位亲戚,他也是此事的知情人。据他介绍,2007年左右,施某“骗”了同乡女子郭某五六十万元,然后郭某将上海一套房子卖了60万给了施某,共计拿给施某100多万元。2009年,两人关系闹僵,随后两三年里,郭某到法院两次起诉施某,施某则用郭某的不雅照片相威胁,后来郭某撤诉,离开了通江。

“他向郭某骗取100多万元说是在北京养猪,但他并没有真的养猪。”知情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并表示郭某是施某“骗”的第一个女子。

该知情人还称,施某在和郭某交往的同时,和其他女子有联系。与郭某闹僵后,施某拿了40万元在巴中为一名姓王的女子开了一家火锅店,“这个女子还给他(施某)生了一个小孩”。

在这之后,才是裴某某、何某、杨某某、王某某、谢某某等5名女子,她们都是被施某以同样的方式“骗”了钱。除此之外,通江还有几名女子也被施某“骗”了,最后一名“被骗女子”应该就是在陕西汉中的唐某。据该知情人介绍,被骗女子很多,想告他(施某)的也很多,但不少人就是没有勇气出来告他。

曾劝他收手未果,“感觉他越来越上瘾”

那么,施某“骗”了这么多女子,这些钱财流向何处?

知情人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施某的妻子就住在通江县城一小区内,施某“骗取”来的钱,每月要按时交给妻子一部分,“不给,(妻子)就找施某闹”。

知情人对红星新闻记者说,“我劝过他,这样太要不得(不好),已经破坏很多个家庭,但他并没有收手,感觉他越来越上瘾。”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