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不掉的违建?成都一小区多户镂空层搭“房间”,执法部门屡劝无果

2020-12-25 11:17:55来源:红星新闻编辑:覃贻花

“我们这栋楼几乎有一半的业主都擅自违建,楼下那户业主这几天正在搭,我向物业、相关部门反映了很多次,事情都没得到解决。”

近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顶峰水岸汇景小区的吴女士向红星新闻反映称,小区出现了多起违法搭建的情况,向物业投诉后不仅没有拆除违建,反而违建搭得越来越多。“明明是违法搭建,怎么就是拆不掉?”

小区目前是什么情况?为何违建屡禁不止?12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多户业主在镂空层搭建房间

业主称已投诉多次

12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顶峰水岸汇景小区看到,该小区楼栋外立面的内凹处有多根横梁,每层楼均有一根,横梁离房屋有一米到两米的距离,与房屋之间形成了一块镂空的空间。

▲横梁

然而,部分楼层的镂空处已被填满,并且在外部安装了窗户,使镂空处“变”成了一间房间。记者看到,违法搭建并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仅在10栋4单元的外部,近三分之一的房屋外部均存在违法搭建。

吴女士所在楼栋的违建现象十分严重。她家楼上有几户违建已经搭建完成,楼下有一户正在搭建。记者从吴女士家客厅窗户往下望去,楼下住户已利用横梁作为支撑,铺设了一块钢板作为“地面”,外部用一块塑料布进行了遮盖。

▲横梁

“他们到时候就把客厅这个窗户做成推拉门,通过推拉门进入这个搭建的房间。”吴女士说,她多次把情况反映给物业,但事情并未解决,已经搭建完成的违建依然在,正在搭建的违建还在施工之中。“主要是太危险了,全靠这根横梁来支撑,很多横梁都已经有裂缝了,万一突然垮塌了怎么办?”

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位小区住户,他们均对违建表达了不满。林女士告诉记者,自从她家楼上的违建搭建了之后,家中的采光都变差了。“搭建的这个房间完全把客厅的窗户遮了,他们自己家里是黑压压的,也影响到我们这些住在楼下的住户。”

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违建破坏了房屋结构,还会影响整层楼的通风和采光。“投诉了很多次,都没有用。”

▲楼栋外立面的违建

物业多次劝阻 业主不开门

目前部分违建业主产权已被冻结

为何业主多次反映,违建仍屡禁不止?记者来到顶峰水岸汇景小区的物业中心长城物业·睿家,了解相关情况。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劝阻业主、投诉到街道办、反映给执法中队,但业主均不听劝告。“我们物业没有执法权,我们没有权力到人家家里去强拆。”

小区内具体有多少户违建,该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但她用“密密麻麻”来形容小区的违法搭建情况。“违法搭建根本‘按’不过来,2014年二期交房的时候,到处都在违建,这家被举报了那家又开始搭了。最近很多户又开始搭了。”

▲正在搭建的钢板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违建的情况反映给了营门口街道办执法中队,但违建也没有被拆除。“我们物业敲门,业主不开。执法队员来了,业主也不开。执法队员也不可能破门而入。”

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业主不开门,没能拆除违建,但是已经有通知下来了,部分违建业主的产权已经被冻结。小区十栋、八栋都有业主想卖房,但因为违建问题,产权被冻结,无法交易。

“十栋那户业主花了很多钱把外部违建拆除了,还去相关部门交了很多资料,才解冻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看到通知了,有几户业主的产权已经被冻结了,不能交易,如果他们要交易的话,必须要拆了违建,还要去相关部门提交很多资料才可以。”

但是该工作人员坦言,产权被冻结的仍是少数,“被投诉、举报的,产权就被冻结了,但是小区里违建现象太多了,管不过来。”

▲楼栋外立面的违建

行政执法中队:

将走行政流程,要求强制拆除

对于小区普遍存在的违建,究竟应该如何处置?记者联系上营门口街道办行政执法中队,了解相关情况。

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顶峰水岸汇景小区的违建情况有所了解,并且从11月至12月期间还处理了多起关于违建的投诉。“我们已经去过五六次小区了,制止部分业主利用架空层进行搭建,但是业主不开门。根据程序,我们已经下发了调查通知书,要求违建业主接受调查,但目前还没有业主来接受调查。”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行政执法中队将继续走行政流程。在下发了《建设项目执法调查通知书》之后,会根据程序下发《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预先告知书》、《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如该住户仍不进行自行拆除,还会进行催告和公告,如仍不执行,便会进入强制拆除阶段。”

该工作人补充说,如果业主不配合,无法拆除违建,他们会将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冻结其产权。据悉,产权被冻结,房屋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也不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贷款。在违法建筑物拆除、恢复原样之后方可解除冻结状态。

记者在成都市城管委官网发布的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中看到,成都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执法进行了规定。《条例》提出,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改正;并可依法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扣押违法建设施工设施设备。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改正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对城镇规划区内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查处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红星新闻记者 彭惊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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