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童模仿《熊出没》动画片情节 一人高空坠落致死 到底谁该负责?

2021-01-11 06:45:27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刘波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动画片,在许多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不少人成年后,依然有一部难以忘记的动画片或者是动画形象。有的是希望拥有和动画片中一样的魔力,有的则是希望成为动画片中那样的超级英雄。但这样的“影响力”却并不一定都是积极的。

近日,成都都江堰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案件的主角是两名6岁和8岁的孩童。他们在家中观看动画片时,模仿其中的情节,进行攀岩游戏,其中一名孩童不慎从家中窗户跌落,抢救无效死亡。两方孩子的父母也因此对簿公堂。

2018年的一天,6岁的小丁(化名)到8岁的小杜(化名)家玩耍。两人打开电视机观看了动画片《熊出没》并模仿其中的情节,将绳子绑在小杜身上,进行攀岩游戏。玩耍过程中,小杜不慎从家中窗户跌落,经抢救无果死亡。

经鉴定,小杜的死亡直接原因是高处坠落、呼吸困难。两人玩耍时,家中只有小杜的母亲一人在家,但她为精神二级残疾,没有基本的认知能力。

据了解,小杜和小丁观看的动画片中存在暴力和危险画面。家长认为,正是因为动漫公司没有尽到审慎、合理、有效的安全提示和注意义务,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产生不良影响,误导未成年人模仿片中情节,导致小杜坠楼身亡,A动漫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都江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法院认为,这一案件涉及到监护人责任及小杜、小丁和动漫公司责任的认定。

本案中,事故发生时,小杜年满8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小丁年满6周岁,属无行为能力人。两人在小杜家中玩耍,作为两幼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充分考虑到幼童自身行为控制能力低,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差等年龄特性,对两人玩耍的安全给予特殊的关注,应当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并予以及时制止,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图片来自网络

但事实上,两人在玩耍时,小杜家中除无监护能力的其母亲黄某外,无其他监护人在场进行看护,以致在小杜模仿动画片中的危险情节,爬上窗户游戏玩耍时,无监护人予以及时制止,最终从窗户跌落受伤后死亡。作为两幼童的法定监护人均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本案中,根据小杜、小丁年龄特性,对攀爬窗户游戏玩耍存在危险,有一定认知能力,对发生坠楼身亡的后果,两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小杜相比小丁的年龄、智力状态,更能知晓爬上窗户游戏玩耍行为的危险性,其过错责任大于小丁。对小杜的父亲主张儿子坠楼是小丁推搡所致的情况,法院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予确认。

动画片《熊出没》中的部分危险情节、画面虽有警示文字提示,但该警示方式,不足以对观看动画片的幼童起到警示作用。法院认为,动漫公司制作发行的动画片《熊出没》虽制作、发行经过了行政许可,但实际造成了损害的客观后果,该后果与动漫公司的发行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动漫公司未尽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损害事实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前述造成事故的原因,判决小杜的父母承担80%的责任,一起玩耍的小丁及其父母承担10%,动漫公司承担1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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