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小伙捐器官生变故 家人:法律风险大还是算了

2016-04-21 08:39:10来源:成都商报编辑:林霜梁梁 康耕豪

为什么不捐 心跳未停摘掉呼吸器可能犯法

为何捐献器官意愿,会突然发生“逆转”?在表达了器官捐赠意愿后,黄秀华又咨询了四川天称律师事务所的蒋律师,家人们突然意识到,他们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我们国家对于死亡认定是依据脑死亡及心脏死亡两项指标,两项指标同时满足才能认定死亡。而李林现在只是临床意义上的脑死亡,心脏仍未停跳。如果要进行器官捐赠,需要停止他的呼吸器,致使李林心跳停止后摘除器官,但这样做可能会触犯刑法。李林的家人称,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李林现在都难以进行认定。

4月19日晚上10时许,黄秀华接到了来自省医院的电话,表示因为受捐者情况危急,需要尽快对李林的肝脏和心脏进行摘取。李林的舅舅在电话里向医生提出了几个要求:需要有一个捐赠仪式,有当地政府官员参加,红会见证过程,媒体进行报道。医生表示,无法满足要求,当晚的器官摘取未能进行。

李林的家人告诉记者,娃娃遇到不幸,人生还没完全展开就已经结束了,家人当然希望能有一个更具仪式感的捐赠。最关键的还是,家人希望能通过这样一个比较隆重的方式,避免捐赠后给自己带来法律问题上的困扰。“我们不想好心做了好事后,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李林的舅舅说。

首页上一页12345下一页尾页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