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客运西站售票窗口没有“保险自愿”之类的提示
乘客出示的保单多处是空白
“自愿购买”变“自动购买”,律师称此举已构成消费欺诈
“我到岩峰。”“28元。”28日上午,达城市民李先生在达州客运西站售票窗口买票,发现车票上显示的费用是27元,而多出来的1元被用来买了一份保险。对于车站的这种做法,李先生特别不满,立即要求售票员将保险费退还,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27日,达州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局已对达州汽车北站、西站和南站涉嫌强制保险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并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立案查处。
涉嫌强卖保险达城3家汽车站被立案调查
“前段时间,无论是12315投诉热线,还是达州城区的各个工商所,都接到了不少乘客对汽车站涉嫌强卖保险的投诉。”达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余蕾告诉记者,针对“城区汽车站涉嫌强制(旅客购买)保险”的情况,该局已于前段时间对达州城区的汽车北站、汽车西站及汽车南站进行立案调查。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这项工作在达州市已正式展开。”余蕾介绍,达州城区的3家汽车站,都属于公用企业,其涉嫌强卖保险的行为将作为达州市的首个典型,被集中调查。目前,该案件已正如侦查取证阶段。接下来,达州市工商局还将针对其他公用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
据达州市工商局的相关知情人士透露,达州城区3家汽车站涉嫌强卖保险的行为,除了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外,可能还牵涉到保险业务代理机构和各个车站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同时还有可能从中发现与商业贿赂有关的线索。达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案件的调查情况,对涉案单位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记者蹲点暗访 被调查期间仍涉嫌强卖保险
28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取暗访的方式,在达州客运西站的售票大厅内进行了蹲点采访。上午9:25至9:55的半个小时内,记者看见约60名乘客前往窗口购买车票,其中有40多人在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况下“被买保险”。购买保险的金额有两种,一种为1元,另一种为0.5元,均为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的“国寿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奇怪的是,这张保单上有“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证件号”以及“销售机构”、“投保日期”等信息需要填写,但乘客拿到的保单上这五栏均是空白的。保单上的“签字栏”,同样也都是空白的。不过,在保单上的“特别约定”一栏内,有机打的一个编号及乘客的目的地信息。此外,保单的上方还明确标注有“代保险费发票”字样。
记者发现,在售票大厅内,达州客运西站展示有“收费项目表”,该表格虽标明了“车辆站务收费”和“旅客站务收费”两大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费率,但其中并没有“代保险费”这一个收费项目。另外,整个售票大厅及售票窗口,记者也没有发现贴有“保险自愿购买”等提示信息。不仅如此,售票员从未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买保险。
律师说法“自愿购买”变“自动购买”车站的做法已构成消费欺诈“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四川省律师协会环资法专委会委员冯骏律师认为,达州客运西站涉嫌强卖保险的做法不仅违法,还让“自愿购买”变成了“自动购买”,构成了消费欺诈。
冯骏分析称,车票中本身就包含了保险费用。按照《民法》等规定,不管车票票面上有无标识,每位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的票价中,都包含着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出现意外事故时,乘客只需凭一张乘车票,便可向车站索赔。另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在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才能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理赔。
“而车站强制销售的的保险单中,并没有投保人的任何信息,保险合同是无法生效的。一旦出险,乘客将面临繁琐的取证环节,理赔难度很大,最后的结果很可能会使乘客理赔难,很难真正起到保障作用。”冯骏认为,车站卖出的这种保险起不到真正的“保险”作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损害。
冯骏最后还提醒广大消费者,车站销售的这种保险单背后,附有字号极小的众多条款。“条款中有些要求投保人必须发送短信、扫描二维码或者通过微信平台等方式,激活保单,否则这张保单就是无效的。等于说是保险公司收了消费者的钱,却给消费者‘卖’了一张毫无意义的白纸。”冯骏说,“保险公司可以靠这种方式稳赚不赔”。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曾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