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 按12.29%的比例赔偿投资者

2018-01-09 07:30:23来源:成都商报编辑:邓强李伟铭

首批创业板公司金亚科技(300028)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后,近期陆续迎来了法院判决:投资者不出意料纷纷获胜,但获胜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赔付比例为12.29%。截至目前,这也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例赔付比例新低。

由于赔付比例低,加之维权成本,部分小股民对起诉保持谨慎。浙江投资者陶先生表示,金亚科技赔付的钱还不够他往返成都的机票,而且太折腾了,他已经打算放弃维权。

按12.29%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1月5日,金亚科技公告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47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一审判决赔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计184.3万元,案件受理费合计24.5万元,由金亚科技承担。

这已经是金亚科技近期发布的第4份民事判决书。在此之前,已有多起判决书或裁定书,无一例外原告均胜诉,金亚科技败诉。最多的一份判决书涉及203名投资者,金亚科技被判赔付投资者损失合计610.7万元。

据开庭前披露的数据,参与此轮起诉金亚科技的投资者约400人,总索赔金额超过1亿元。从2017年12月开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密集安排开庭。资料显示,金亚科技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期间,股东人数为3万人左右,其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在少数。

不过投资者胜诉后获得的赔付比例不高:法院判决金亚科技按12.29%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赔付比例截至目前创下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例赔付比例新低。

认定股价下跌属于“多因一果”

金亚科技虚假陈述案赔付为何如此之低?法院认为,金亚科技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的揭露日为2015年6月5日,上述原告的损失与金亚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根据揭露日(2015年6月5日)至基准日(2016年4月8日)期间金亚科技股价和创业板指数的走势可以看出,金亚科技的股价下跌既受到了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又受到了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属于多因一果。

因此,法院认为应按照相对比例法,扣除系统性风险对金亚科技股价下跌的影响,判令金亚科技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的12.29%进行赔偿。

1月8日,本案一位不愿具名的代理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部分索赔股民中,损失多的有三四百万元,损失少的只有几万元,按12.29%比例赔付,“我们状告金亚科技虽然胜诉,但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由于赔付比例低,加之维权成本,部分小股民对起诉保持谨慎。浙江投资者陶先生表示,金亚科技赔付的钱还不够他往返成都的机票,而且太折腾了,他已经打算放弃维权。

除金亚科技,近期同样有安硕信息(300380)虚假陈述案,法院一审判决安硕信息赔偿投资者损失70%,其中有30%的损失被视为股市系统性风险。安泰集团(600408)虚假陈述案,法院审理认为,其股价下跌也是由虚假陈述和系统风险共同所致,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的50%。

金亚科技仍有退市风险

根据证监会此前的处罚文件,金亚科技被认定篡改了2014年年报。其造假细节主要有三部分:一是2014年年报中通过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二是2014年末,金亚科技银行账户虚增银行存款2.179亿元;三是2014年年报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

之后金亚科技被证监会顶格处罚,公司及17名高管被证监会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被罚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罚款90万元。

1月4日晚间金亚科技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并实施市场禁入。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开听证,听取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存在退市的风险。成都商报记者 李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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