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承担重要经济责任领导 任内至少审计1次

2015-07-02 09:13:17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张洋汪玲

  审计重点

  公款消费

  科研经费

  建设工程

  学校资产

  成都商报讯(记者 汪玲)省教育厅昨日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川将着力加强高校的内部经济审计工作,改变以纠错防弊作用为主要职责的内部审计现状,加强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审计,要求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高校的校内审计存在五大问题:一是内审机构合署办公较多,独立设置较少,领导机制有待加强;二是审计人员少,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配备不足,临近退休年龄和新进人员占了相当比例;三是审计业务来源较为单一,基本由学校指定,审计部门立项、主动开展工作不够;四是审计方式较为单一:以事后监督性审计为主,事前、事中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投入不够,信息化程度不高;五是内部审计理论或实务研究不够,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8条意见:

  要求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列席有关决策会议,监督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内部控制情况。对学校的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保障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要全面开展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和直属实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根据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适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此外,还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中,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

  4个方面是审计的重点

  对于爱出经济问题的“重灾区”的整治,《意见》还列出了高校内部审计的重点:包括公款消费、科研经费、建设工程、学校资产4个方面。

  要求,川内高校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公务接待等公务支出和行政会议、培训支出等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合规。

  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强工程造价、工程建设过程及控制的审计,要介入各项协议的签署,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开展工程造价的协审和抽查复核,重点监督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事项的履约情况、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分权制衡机制是否到位、工程拨款审查制度是否严格等;对未纳入基建的工程项目,如修缮、建筑维护等,要监督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程序和要求,提请修缮备用资金程序的合法性等。

  此外,还应加强对教学设备、设施购置的审计,重点对大宗仪器设备、图书教材采购是否实行政府采购要求的论证、招标等加强监督,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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