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凌翌)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记者近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1-7月,成都区(市)县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具体为:查处346件,处罚金额1165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成都还有1件“按日计罚”案件。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戢介绍说:“今年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中,成都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我们向该公司送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700元,之后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他介绍,不过经复查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水仍然超标,依照《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相关条款,成都市环保局对该公司2015年2月14日至2015年3月12日期间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计罚27天,罚款金额1.89万元。
据介绍,为了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成都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通过线索移交、案件移交、联合办案等三种方式强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