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80年代老旧小区无物业 楼顶漏水维修费用引纠纷

2015-09-15 08:20:39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林霜记者:彭戎

9月10日,家住成都市双林北横路76号小区的雷茗女士向记者反映,因为小区年久失修,加之前几年地震等缘故,导致自己所住的整个单元出现了严重的漏水,除了整个楼梯间天花板霉变,墙皮脱落外,电线也经常因受潮短路。而更让小区居民苦恼的是,由于小区没有物业,维修费用该谁出的问题让居民们感到十分头疼。

/居民/

雨季来临 楼道变成“水帘洞”

双林北横路76号院落,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该小区没有聘请物业管理。

9月11日,记者在雷女士所住单元楼看到,该单元共7层,每层的楼梯间均出现漏水的痕迹,原本白色的墙面上布满褐色的水渍。

越往楼上走,漏水情况越严重,特别是五至七层的楼道间,出现了大面积黑色的霉斑,散发出刺鼻的霉味,楼道内的墙面外皮也脱落了一大片。

“几年前,我就发现楼梯间出现渗水现象,今年情况越来越严重。”雷女士说,因为长期浸水,小区内的电路也时常短路,特别是在大雨时期,楼道内会下“小雨”,时常出现漏水滴到电表箱上,电表箱内电路短路冒出火花。“大雨时节,楼道还会形成积水,我们甚至要穿着拖鞋出门,水不停地往下漏,就跟住在水帘洞一样。”

“这样的房子谁敢放心住下去呢?”家住三楼的住户吴先生称,不仅是漏水,建筑的内墙面也经常发生脱落,去年就出现过约有十几平方米的墙表皮整体脱落,幸亏是在晚上没有砸到人。而且,让他们感到十分无奈的是,建设单位找不到了,小区也没有物业管理,如何对屋顶和公共的墙面等进行修缮也成了一个难题。

/社区/

搭建商议平台 居民共商解决方案

那么,老社区房屋的公共部分维修到底归谁负责?

9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双林北横路76号小区所属的新华社区。

社区书记叶绪军说,小区修缮问题应该由业主自己想办法解决,社区没有维修义务,只能把问题反映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和住建部门。“同时,我们也会为居民们搭建商议平台,让单元楼内每个业主都到场,大家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并由居民们共同承担单元楼内公共的维修费用。”叶绪军强调,最终方案确定后,社区也将与居民代表共同监督施工方的维修质量。

/律师/

楼房共有的部分 大家出钱修缮

针对老房子公共部分的修缮问题,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房顶屋檐属于共有部分,因此应该由居住在该幢房屋里面的居民共同承担修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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