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纪委支招干部如何避免"违规饭局" 吃前要三问

2015-09-18 08:58:14来源:成都商报编辑:林霜记者:韩利

  发现党员干部公款吃喝、违规吃喝

  拨打86612222监督举报

  目前,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廉洁成都”网站和“廉洁成都”微信均已开通了举报专区,群众可以进行有关“四风”问题的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28)85111111;举报网址:廉洁成都(http://www.ljcd.gov.cn);也可关注“廉洁成都”微信参与监督举报。广大读者还可以通过成都商报热线电话(028)86612222进行监督举报。

  日前,成都市纪委下发通知明令“八严禁”中,再次重申“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此前,从中央到地方,也都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饭局”,但公款吃喝、违规饭局案例仍时有发生。近年来成都查处的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党员干部参加饭局应该如何避免违纪违规呢?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为广大读者一一解读。

  案例

  接受施工方宴请 受到党内警告

  日前,都江堰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防汛办主任陈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因就是“违反规定吃喝”。2014年2-3月,在分管都江堰市金马河“7·09”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第三标段工程期间,陈宪先后两次接受施工方负责人唐某及中间人李某的宴请喝茶、吃饭。

  近年来,成都查处了多起公款吃喝和违规吃喝典型案例。2014年12月,大邑县城乡建设局管理执法大队原队长冯伟等6人到重庆旅游,吃喝、住宿等费用均安排某房地产企业买单。2015年5月13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从查处的公款吃喝案例来看,目前,公款吃喝的案例比重呈现下降趋势,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吃公款吃老板”的违规饭局典型案例。

  表现

  违规饭局咋“变异”? 不吃公款吃老板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吃喝和违规饭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还有的搞“变通”、“变异”、“变装”,顶风违纪。

  1  “公款吃喝”,如今年3月31日,海南省住建厅调研员曾庆义利用负责2014年全省城乡建设统计年报会审汇编培训会议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机会,邀集本厅办公室主任刘春生、组织人事处处长孙健等9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从该次会议经费中开支费用共计960元。2015年5月,经海南省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庆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春生、孙健党内警告处分;对参加公款吃喝的省住建厅调研员、主任科员5人进行诫勉谈话;参加公款吃喝人员所退赔的款项960元收缴国库。

  2  “以其他名义公款吃喝”,如2014年妇女节期间,海南省临高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干部职工聚餐,院长林群、副院长王捷同意使用公款买单,并以培训费名义报销。2015年5月,临高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林群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捷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3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如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山园管委会副主任林丽云、工委副书记韩旭东带队外出参观学习期间,组织集体游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福山区纪委给予林丽云、韩旭东党内警告处分。

  4  “不吃公款吃老板”,如去年3月12日,河南义马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魏笑东违规接受私企老板宴请。义马市纪委给予魏笑东党内警告处分。

  解读

  哪些饭局不该吃? 赴宴前记得三问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作为党员干部,哪些饭局不能去呢?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赴饭局前必须做好“三问”,“三思而后吃”。

  1

  谁买单?

  “公款买单”是大忌。参加饭局前,首先得问清楚谁买单,究竟是公款还是私款?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如果是公款吃喝,坚决不能去,还要对召集人进行劝阻。

  2

  和谁吃?

  “有目的”的饭局千万别去。参加私人聚会的饭局前,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管理服务对象、私人企业老板等,既可能以买单者的身份隐藏在幕后,也有可能走到台前共享饭局,最后来买单。这些人的“饭局”表象是联络感情,但多半摆脱不了对领导干部“有所求”的嫌疑,因而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必须坚决拒绝。

  3

  在哪吃?

  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随着查纠“四风”问题不断深入,有些吃喝也穿上了“隐身衣”,“不进会所进社区”、“不进酒楼进食堂”。领导干部对于这些地方更要多留点心,在类似“豪华食堂”“超标准农家乐”安排的私人饭局,也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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