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大代表建议:无法确认驾驶人时 违法车不扣分

2016-01-22 08:37:11来源:四川法制报编辑:林霜周夕又

扣分乱象违反立法初衷 成都市人大代表提建议——

四川省两会即将召开,公众普遍关心今年会有哪些热点亮点?在刚结束的成都市两会上,一份《关于对无法确认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违章车辆不予记分》的建议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记者了解到,这份建议由成都市人大代表、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国提出。他认为,若在不足以证明谁是“真凶”时,随便对车主提供的驾驶证一通乱扣,严重违反了立法初衷,催生了“黑市”帮忙消分的现象。因此,他建议,对于无法确认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扣分。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若建议一旦实施,或存在执法不公的嫌疑。

扣分制度

不能警示违法驾驶人

牛建国向记者介绍,交通管理中的累积记分制度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牛建国表示,根据相关条例,均说明扣分是针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措施,若在证据不足以证明谁才是“真凶”时,随便对车主提供的驾驶证一通乱扣,严重违反了扣分只能针对驾驶人的立法初衷,也没有警示到真正违法违章的驾驶人。

为过年检

有车主到黑市买分

牛建国说,扣分管理这个措施虽不是直接的行政处罚,但因其分值“爆表”也能引起驾驶证停用、重新考试等较为严厉的后果,作为驾驶人来说平时驾车就不得不考虑扣分的后果,从而导致某些车主为尽快通过年检,到黑市上买分。

牛建国表示,交管部门扣分应首先确定违法违章行为发生时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份,才可给予扣分处理。在租车、借车不违法,或者在非抓到“现行”的情况下,交管部门通常是无法确定违法违章行为发生时的机动车驾驶人。但在实践中,交管部门往往根据电子设备捕捉的违法行为车辆牌照,以此推定为车主“犯事”,并对其进行扣分。

记者调查

黑市消分当面交钱

记者在百度上输入“成都买分”进行搜索,并随机拨打了其中一网站的联系人电话,称自己的驾照有24分违章需处理,对方表示可以提供3个驾驶证进行扣分,价格为每分100元。“交管部门现在管得严格,到时候见面直接交钱、再消分。”对方表示。

接下来,记者来到交警三分局车管服务大厅门口,20余人排队等待处理违章记录,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李先生。“我之前花1600元买了20分,后来因交管部门严厉打击,就不敢买分。”李先生表示,“今天来大厅外排队,都没得人找我说要不要分了。”

官方回应

买卖分或担刑责

记者拨打成都交警服务热线962122进行咨询,客服称全市目前针对机动车违章行为,是将违章信息记录到所对应的车辆车牌号上,由违章驾驶人或车主本人进行违章处理,但一辆车最多能使用三本驾照消分,一本驾照最多能为三辆车消分,处理违章记录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违法车辆行驶证才可办理。

另外,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对买家、卖家和“分串串”这三方都加大力度严厉处罚,驾驶证借给别人消分已涉嫌违法,若涉及金钱买卖,情节严重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牛建国表示,若要彻底解决黑市买卖分现象,就应从源头扣分机制着手,只有将行政管理措施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保证管理对象的合法权利。

专家声音

或存在执法不公嫌疑

省社科院研究员黄泽勇认为,牛建国的建议可以堵塞执法不严、堵住买卖分漏洞,还原针对违法“元凶”进行执法的立法初衷。但也提高了交通管理机关执法的精度和难度,对没有抓住交通违法违章人的违法车辆,就不扣分处理,可能存在执法不完全公正之嫌。

他山之石

福建已不扣分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和记分;经调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2013年12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交警表示,窗口民警在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时,对当事驾驶人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予以记分处理;无法确定当事驾驶人的,实施行政处罚时,可以不予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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