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卧底朋友圈 卖家遭罚一万五千元

2016-03-23 08:57:19来源:成都商报编辑:林霜王春

  执法人员上门检查,左为被罚微商廖芳

  在朋友圈卖化妆品,来买的可能是食药监的“卧底”。这不,在四川乐山就有一例:执法人员卧底微商廖芳(化名)的朋友圈,搜集证据后,上门突击检查,最终廖芳被罚15390元。据记者了解,微商利用微信平台销售问题化妆品被罚,这在四川尚属首次。

  传统取证没办法

  3名执法者加卖家微信搜集信息

  去年8月,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接到了400公里外的西昌市民宋青(化名)的举报电话。宋青在电话中称,她通过微信向乐山的一名微商购买了一款女性美乳产品“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膜”,但是收货后发现批准文号与产品不符,怀疑是虚假产品。

  据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的执法人员介绍,当时宋青只是提供了微商廖芳的微信及手机号码。“但执法人员对办理此类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再加上信息来源不全、法律法规滞后,传统的调查取证手段已经难以开展对该类案件的调查,所以在办理该案初期,感觉困难重重。”经讨论后,乐山市食药监局开始从两个方向同时突破。在向投诉人宋青索要涉嫌有问题的化妆品,并将该产品依法送至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药部门进行鉴定后,该局派执法人员卧底廖芳的朋友圈,“以顾客、朋友身份加入廖芳的微信朋友圈,对其经营情况(销售品种、范围、数量)进行初步掌握。”

  昨晚,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副支队长方建明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开始,执法人员按传统方法和廖芳联系,但均被拒绝。“因为微商的隐蔽性,所以很难取证。”方建明说,他和另外两名执法人员先后添加廖芳为好友,然后被廖拉进微信群,“里面在推销化妆品,但为了排除钓鱼执法的嫌疑,我们只是全程关注,并搜集信息,没有买她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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