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2017-05-23 09:45:4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

  为加强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市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决定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对下列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从严处罚。

  (一)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的;

  (二)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

  (三)货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

  有前款第二、三项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暂扣车辆。

  二、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2017年6月10日起执行。

  遂宁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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