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送达方式方便诉讼 射洪法院“微信秒送”法律文书

2017-06-05 13:52: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罗小单

  四川在线遂宁讯(蒋启桂 记者 罗小单)微信已成为当前主要的社交工具,聊天、视频,打车等……近日,射洪法院也在“破常规,不破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微信成功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这也是该院创新送达方式以来,通过微信送达的首份文书。

  5月26日,射洪法院仁和法庭受理张某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是一件普通的案件,却遇到了送达的麻烦。被告李某长期在外打工,其工作的工厂目前正在搬迁过程中,被告对周边地域了解甚少,工作具体地址不详,致使李某不能如期领取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同时法庭也不便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法官林兵接到手机微信消息提醒,灵光一闪,为何不通过微信送达呢?在查阅法律规定后,林兵立即通过电话与李某沟通,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将李某加为微信好友,并进行语音通话,核实李某的身份信息,充分发挥微信的适时功能,将相关法律文书拍照通过微信向其送达,得到李某收到的回复后,确认送达成功。李某对这样方便快捷的方式也表示称赞和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据射洪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微信送达,在缩短送达法律文书时间,提高送达效率的同时,也方便了当事人。今后工作中,在经当事人同意,确认其身份的情况下,法院将继续秉承“破常规,不破法规”的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利用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等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法律文书送达,使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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