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迎来分房时代

2015-12-30 08:50:13来源:四川在线雅安频道编辑:金婵娟杨彩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迅(实习记者 杨彩苑文/张雨蝶 图)“终于拿到新房钥匙了,新房在3楼,上下楼都有电梯,很满意。”12月29日,芦山县乐家坝安居小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作为芦山县第一批抽到新房的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户,83岁的王光槐很高兴,“准备马上装修,争取年后早点搬进新房”。当天,包括王光槐在内的芦山县197户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户特殊优先分配对象,全都抽到了满意的新房。
  “4·20”强烈地震导致芦山县城镇住房损毁严重。经统计,全县有5678户城镇住房需重建,其中纳入统规统建、统规自建(联建)的合计3875户。这3875户安居房分为乐家坝、新芦山中学、平安路、幸福首座四个组团,规划有32幢高层电梯住宅,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基本达到分房条件。其余的1803户城房自建户也已于12月中旬全面完成建设。

  科学制定方案 做好分房工作
  地震灾害牵动着人们的心,为了能使人们早日住上好房子,保证安居房顺利分配,芦山县将制定分房方案作为重中之重,广泛收集、征求、听取各方意见,组织人员赴汶川、都江堰学习“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安居房分配经验和办法,积极深入社区、小区调研,反复谨慎研究房屋分布、分配方案、责任分工等工作,科学制订方案,并对分房工作各个流程进行了细致安排。不仅如此,芦山还通过走基层活动深入社区开展社区夜话、板房会议、职工谈话等活动征求群众意见;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分房代表、新闻媒体、个人代表等召开听证会,反复沟通反复讨论,确保各方达成共识。

  以人为本特殊优先 努力做好分房工作
  “以人为本”是芦山灾后恢复重建安居房分配的重要原则,也是提升人民幸好福感的重要途径。芦山县为深入落实“以人为本”分配原则,除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货币安置、单位组织建房等方式外,根据芦山实际情况——确定了异址联建等重建方式。在项目的选址上,将规划最完善、公共最配套、商业价值最高的地块用于安居住房建设。在分配政策的制定过程,充分征求了受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经过了反复的论证和研讨,群众知晓率达到全覆盖。在场馆布置和后勤保障上,充分考虑了分配过程实际情况,进行了座椅摆放,并根据分配时间,在场馆内提供开水、纯净水、牛奶和蛋糕。在程序的设计上,尽量进行优化,虽然同样是采取先抽取顺序号、再抽取点位号(房号)的方式,将顺序号的抽取时间放在资格审查后、入座前,至少节约了1/3的时间,保证了场馆内秩序正常。
  不仅如此,芦山县提出“特殊优先”分房原则,对持有《残疾人证》且属视力残疾一、二级盲,或智力残疾一、二级,或肢体残疾一、二级,或精神残疾一、二级的;以及2013年4月19日前年满75周岁(1938年4月19日前出生且分房时健在)特殊人群提供优先分配的条件,帮助特殊优先对象早日住进新房子。

               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营造和谐分房氛围
   为了让人民能公平公正的住进好房子,芦山县对所有房源进行了公开发布,并在每个场馆都聘请了2名公证人员,对装签、抽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对装签和抽签全过程进行录像,确保操作阳光,营造了一个和谐幸福的分房环境,增加了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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