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承诺"五要五不",公布监督电话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7-23 15:41:17)
四川在线消息 7月22日,记者从长宁县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宁县公安局承诺“五要五不”,推进“阳光执法”。
为进一步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高、环境大改善”活动,提高“三基活动”建设成效,检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活动成果,长宁县公安局结合当前执法现状,从7月11起正式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五要五不”承诺活动,奋力推进“阳光执法”。
据了解,长宁县公安局开展的“阳光执法”是指增强执法透明度,把公安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漠视群众权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以及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环节,依法向当事人及相关群众作出口头、书面说明,或向社会发出情况通报,使人民群众依法了解、知道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以达到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目的。
在长宁县公安局推行的一要及时出警,不冷硬横推;二要及时调查,不敷衍塞责;三要依法扣押,不吃拿卡压;四要公正办案,不徇私枉法;五要及时结案,不久拖不决“五要五不”承诺活动,将通过公众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解决个别民警存在的冷硬横推、接警不出警、出警不处警、压案不查、超时办案、不作为、乱作为、违法执法、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法、降格处理、应究不究、应移起诉不移诉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为确保阳光执法“五要五不”承诺活动取得实效,长宁县公安局还对外公布了110和4622796两个监督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监督和举报。凡群众举报反映的事项,30分钟内通报法制科,法制科立即会同纪委等相关部门形成调查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核实群众监督举报事项,并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约见或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回复监督举报人。
为进一步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高、环境大改善”活动,提高“三基活动”建设成效,检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活动成果,长宁县公安局结合当前执法现状,从7月11起正式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五要五不”承诺活动,奋力推进“阳光执法”。
据了解,长宁县公安局开展的“阳光执法”是指增强执法透明度,把公安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漠视群众权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以及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环节,依法向当事人及相关群众作出口头、书面说明,或向社会发出情况通报,使人民群众依法了解、知道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以达到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目的。
在长宁县公安局推行的一要及时出警,不冷硬横推;二要及时调查,不敷衍塞责;三要依法扣押,不吃拿卡压;四要公正办案,不徇私枉法;五要及时结案,不久拖不决“五要五不”承诺活动,将通过公众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解决个别民警存在的冷硬横推、接警不出警、出警不处警、压案不查、超时办案、不作为、乱作为、违法执法、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法、降格处理、应究不究、应移起诉不移诉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为确保阳光执法“五要五不”承诺活动取得实效,长宁县公安局还对外公布了110和4622796两个监督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监督和举报。凡群众举报反映的事项,30分钟内通报法制科,法制科立即会同纪委等相关部门形成调查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核实群众监督举报事项,并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约见或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回复监督举报人。
刘龙泉
编辑:张洋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