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贩卖毒品15公斤 毒贩庭审现场请求一死

2016-03-18 16:33:50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编辑:彭焘安妮亚 樊成晔 刘亿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安妮亚 樊成晔 记者 刘亿)3月15日,自贡是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15公斤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被告人蔡某请求法院判处其死刑。

  一时念起,走上贩毒路

  被告人蔡某、喻某系朋友关系。一次偶然的机会,喻某从电视上得知蔡某所居住的地区有毒品贩卖。2015年4月中旬,喻某通过电话联系蔡某,准备向其购买冰毒。两人商量准备以每千克2.5万元的价格贩卖十公斤冰毒。2015年4月19日,喻某分两次从银行汇款26.9万元到蔡某所持有的银行卡,4月22日,蔡某用行李箱携带冰毒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乘坐长途客车前往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途中,蔡某与喻某一直保持微信、短信联系。次日,喻某通过电话与被告人韩某商定,拟以赊账方式贩卖三千克冰毒给韩某,其中两千克以每千克4万元计价,另1千克以4.7万元计价。韩某按照双方约定驾车到泸州市高速公路胡市服务区等待交易。

  守株待兔,贩毒止步客运站

  4月24日11时许,蔡某携带冰毒到达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市客运站,喻某驾车赶到该客运站准备接蔡某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在蔡某的行李箱中,民警缴获冰毒15袋。随后,民警在泸州市高速公路胡市服务区将准备向喻某购买冰毒的韩某抓获,当场查获韩某准备以每颗30元的价格卖给喻某的麻古50颗。经鉴定,查获的冰毒及麻古均含有甲基苯丙胺,其中,15公斤冰毒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9.6%。

  庭审时分,请求判处死刑

  2016年3月15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某、喻某、韩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庭上,蔡某因其犯罪主观恶性极大,在最后陈述时请求法院判处死刑。喻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请求法官看在他离异家庭,还有个年幼的孩子的情况上,给予从轻处理。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喻某、韩某均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对蔡某、喻某判处死刑。韩某的数量也是特别巨大,建议15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审理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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