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 幼儿园园长助理被调整为清洁工

2016-08-31 06:54:08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记者:陈伯强

涉事幼儿园。

8月26日,网友“亮13689”在自贡一论坛发帖,称其从事幼儿教育多年,任金豆子幼儿园园长助理,“园长得知我怀孕后,感觉我不能再为她带来经济利益,开始百般刁难,让我做清洁工,负责园内卫生,冲洗厕所……”该网帖一出,引发各方关注和网友热议。

此事孰真孰假?8月30日,记者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本名李某的网友“亮13689”。现年33岁、怀孕3个多月的她说,8月20日,幼儿园方面与她谈话,称她在职期间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不到位,教育质量跟不上,所以要调离园长助理岗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打扫卫生、冲洗厕所)。“明知我怀孕了,还让我做清洁工,真的很过分。”李某说,目前她已递交了辞职报告,在家休养。

网友发帖

因为怀孕被调整为清洁工

李某在网帖中称:她在金豆子幼儿园工作多年,工作认真负责。幼儿园园长得知其怀孕后,开始对她百般刁难,让她做清洁工,负责园内卫生,冲洗厕所,接受园方监督。此外,网帖还称:“该园一直没有给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该园在我多次举报下,才在8月20日的协议中答应给我补齐养老保险。”

8月30日,记者联系上李某。她称,金豆子幼儿园是民营的,原来叫盐厂幼儿园,2014年1月,该幼儿园开园时她便来到这里工作,后来成为园长助理,协助园长做幼儿园的全面工作,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到今年7月。

7月15日,李某收到了一份《员工岗位工作调整通知书》。通知书上说:“李某在任职园长助理期间,产生了严重的失职行为,管理安全不到位,教育质量跟不上,数次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幼儿园工作的正常开展,故撤销李某园长助理职务,新任工作岗位待定。”

李某说,今年7月,由于时处暑期,她被安排带了一个班,“7月初,我查出怀孕,并且将情况告诉了园长彭某。”8月20日,幼儿园的两个股东和园长彭某和她坐在一起进行谈话,并出具了一份《详谈记录》。“谈话记录中提到让我做清洁工,从园长助理一下子降到清洁工,降了几个档次。而且明知我怀孕了还让我做清洁工,真的很过分。”李某说。

园方说法

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降职

8月20日的《详谈记录》上,李某和幼儿园园长彭某都签了字。记者在这份《详谈记录》上看到:因幼儿园股东会对彭园长与李某园长助理管理团队在职期间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产生了严重管理失职行为,管理安全不到位,教育质量跟不上;鉴于上述情况,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以上两人承担相关责任,于2016年7月15日通知以上两位同志于通知当日起不再担任现有职务,调离现岗位,工作另行安排。同时,李某于8月20日上午通知园方本人已怀孕,并提供了证明材料;综合考虑,园方对李某工作安排为清洁工作,出于对妇女的保护,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打扫卫生、冲洗厕所),接受园方监督。以上处理决定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由园方补齐李某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当天,幼儿园以现金方式支付了李某8月的工资及之前差的养老保险共计3980元。

之后,李某上交了一份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特提出辞职,自愿解除与自贡市自流井区金豆子幼儿园的劳动工作合同。”

园长解释

20日谈话前不知她已怀孕

据李某介绍,工作期间她与园长彭某关系还不错,“我母亲还给她包过包子吃,平时下班还会一起去做睫毛。”

8月30日,记者在金豆子幼儿园园长办公室里见到了彭某。她称自己现在已不是园长,之所以还在这里,是为了配合新园长做好交接工作。彭某证实之前和李某关系不错,不过,李某的一些行为让她很不满,“有时候她把工作安排下去,还没开始做,就找不到人了。”

彭某说,之前李某没跟她说过已经怀孕的事,“对她园长助理这个岗位调整的时间是7月15日,时间在8月20日谈话之前,因此不存在她怀孕了才调整岗位的说法。”

据记者了解,引发此次纷争的《详谈记录》中提及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该幼儿园去年8月发生的一件事:一名教师用胶带封住一名小男孩的嘴巴,该老师随后被开除。

李某说,这事与她没有关系,事发后她还帮助幼儿园做了平息事态的工作。“如果我在这件事上存在过失,肯定逃脱不了责任。可是为什么当时不说,而要在我怀孕的时候才把这个事情摆出来?”

对此,彭某的说法是:“这事发生时我轮休,李某值班。”

律师说法/

合同上没写明岗位

园方作岗位调整合理

在李某出具的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岗位为“园长助理”,写的只是“从事教育工作”。对此,四川泰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贵荣认为,园方对当事人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是合理的。而且,以去年8月所发生的事为由也是说得通的,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以前发生的事进行处理有时间上的限制。

在李某出具的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手写的条款:乙方同意园方以现金的形式补贴养老保险,并自行到社会保险部门缴纳。对此,龚贵荣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员工约定,给钱让劳动者自行购买保险,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陈伯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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