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

2017-11-09 06:33:15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根据自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空气质量现状:自2017年11月2日起,自贡区内已持续出现中度污染天气,全市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已持续48小时以上,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24号)要求,依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修订)》的技术规范,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2017年11月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限行区域内限行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应急管制区域包括:主要包括自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贡井区贡兴路、盐马路等道路,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区域为准。

据了解,一旦发布橙色预警将采用对小型汽车采取尾号限行,2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红色预警将采用对小型汽车采取单双号车牌尾号限行。

重污染天气

启动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

自贡市从2017年5月1日起,在自贡市行政辖区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启动相应交通管制条件为:根据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四个级别。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红色为最高级别。相应级别预警由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

应急管制区域包括:主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区域,主要包括自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贡井区贡兴路、盐马路等道路,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区域为准。

信息发布

交警根据预警信息发布禁限行提示

据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预测未来将出现或已出现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及时组织预测会商,确定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预警。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1天(24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动车禁限行警方提示。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曹实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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