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资阳烧烤店、路边摊将纳入监管 违法情节严重者5年内禁止“入行”

2017-03-01 17:43:47来源:四川在线资阳频道编辑:彭焘严俊溢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严俊溢)3月1日,四川省针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的第一部地方法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三小”从业者将被带上“紧箍咒”,进入监管视野。新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资阳市食药监管局向“三小”从业者发放宣传资料

  对于《条例》的颁布,不少市民都纷纷赞同。“应该对这种流动摊贩进行管理了,平时我们的早餐都是在这种摊贩上购买的,以前也会担心是否安全。”市民梁博告诉记者,“三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早餐店、路边摊、烧烤店等都属于“三小”范畴,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后,在购买时就会更加放心。

  众所周知,路边摊、烧烤店是每个市民都经常光顾的地方,这类经营主者都属于小、微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有着分布散、数量大、种类多、受众广的特点。在《条例》出台前,“三小”却是监管的“空白地带”。

  据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德友介绍,‘三小’出现监管“空白”的主要原因是监管执法上缺少法律依据,“流动摊贩经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经营者也常常会‘耍无赖’,因为缺少法律依据,我们也没有办法。”陈德友无奈的说。

  “但是《条例》的出台,弥补了这一‘空白地带’”陈德友表示,根据条例,将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实行备案管理,经营者到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申请备案。流动摊贩实行登记管理,经营者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当“三小”经营者提交相关资料后,会取得备案证、登记卡,备案、登记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注意到《条例》中“三小”经营者如果不进行备案或者登记,监管部门只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这样的法律责任是否太轻?陈德友认为,《条例》其主要作用是采集信息,目的是将“三小”纳入监管视野。在设定法律责任时,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慎用“罚款”种类的行政处罚,一般采用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给予罚款。

  “但是对触碰食品安全底线的经营者也绝不会姑息,将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陈德友说,针对添加药品、非食用化学用品等性质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条例》设置了起点为两万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还设定了“资格罚”,五年内禁止从事食品行业。(新闻热线:028-26221630 微信爆料:ziyangs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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