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的摩托、电动车车主注意了!加装雨篷遮阳伞最高处罚500元

2019-05-22 19:30:38来源:四川在线资阳频道编辑:彭焘李秋君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李秋君)5月22日,记者从资阳市交警支队获悉,资阳市交警部门将在城区范围内,对道路上行驶的加装遮阳(雨)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实施拆除,违者或将予以50元至500元不等的处罚。

  据统计,仅2018年,雁江区就因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雨篷引发交通事故210余起,造成120余人受伤,7人死亡.......这一连串数据无不说明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的危害。

吴杰 摄

  那么加装遮阳伞和雨篷到底会造成什么安全隐患?

  其一就是遮挡视线、影响观察。遮挡驾驶人视线增加视野自区,雨、雪天气前档更是模糊不清,严重影响对车辆、行人和路况的观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其二重心不稳、难以控制。车辆非法改装后,重心改变,迎风阻力增加,行驶时,遮阳伞和雨篷迎风飘动,车辆随之摆动,难以控制、失去方向;遇侧风极易发生车辆侧翻事故。其三违法改装、伤及他人。个体面积扩大,影响车辆的机动灵活性,增加碰擦事故的发生率;突出、尖锐、锋利的伞骨架和蓬顶边角与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经常发生刺伤他人面部和眼睛的事故。其四形如利剑、加重伤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装在车身外部的遮阳伞和雨篷首先受力变形,支撑杆、伞骨架、边框会在事故发生瞬间刺穿驾驶人的面部、颈部甚至腹脏、心脏,加重事故伤害后果。

  根据条例,摩托车和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处50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加装速阳伞和雨篷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之规定,处50元罚款,并强制拆除加的遮阳伞和雨篷。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猛于虎,容不得半点大意。在整治期间,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自觉拆除违法加装的遮阳伞、雨篷,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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