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李杰 屈祖蓉 卢桂芳 记者 魏冯)记者12月25日从泸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泸县人民医院消化科于24日开出了当地国家“4+7” 城市集采中选药品的第一张处方——这张处方药为“4+7”中选品种之一的恩替卡韦,在国家“4+7”城市药品集采新政落地前,恩替卡韦的原研药品价格为95.36元/盒(14片/盒),新售价为3.83元/盒(21片/盒),降幅高达95.98%。
这张处方的开具,标志着泸县承接的国家“4+7”城市药品集采工作在12月24号完成首单采购后,正式步入临床使用阶段。从12月24日起,泸县可以在全县各试点公立医疗机构用上质优价廉的“4+7”中选药品了。
病人卢先生今年55岁,作为泸县第一个享受到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点扩围政策的红利患者,他说,自己患慢性肝硬化超过10年。以前,他长期服用通用名为恩替卡韦的原研药品,一盒服用两周,每月花费约200元。单是这款抗病毒药品每年所需要的费用约2400元。即便医保报销后,每年还是要自付700多元,费用也不小。
在国家“4+7”城市药品集采新政落地之后,这款恩替卡韦的中选药品的价格仅为3.83元/盒,一年用药的总费用仅需60余元。医保报销后自付20多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被纳入其中的不仅有恩替卡韦,还有阿托伐他汀、吉非替尼等25种药品。“降价幅度非常大,对患有高血压、乙肝、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病人来说,是一项很好的惠民政策。”泸县人民医院内科四病区主治医师李永中说。
泸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此次“4+7”中选25种药品,全部为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原研药,质量和疗效均有保障,并均有不同程度降价,预计平均降幅约66%。这一新政的实施,给慢性病和重病患者带来了福音。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必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下一步,泸县医保局将积极落实集中采购扩围工作,组织全县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增加中选药品种类、扩大使用群体,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广大老百姓。
12月23日,泸州市医保局办公室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泸州市将正式启动国家药品集采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

(卢先生成为泸县第一个享受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点扩围政策的红利患者,图片由泸县医保局供图)

(此次“4+7”中选25种药品,全部为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原研药,质量和疗效均有保障,并均有不同程度降价,预计平均降幅约66%。)
小贴士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到底在试什么?
2018年11月15日上午,经国家医保局同意,《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简称《文件》)于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发布。《文件》称,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
随后11个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正式中选结果发布,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2019年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正式发布,政策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过去,我国对临床使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实行的是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行为,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曾在受访时表示,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是以完善带量采购方法换取更优惠的价格。
所谓带量采购,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种明确采购量的采购方法,也是国内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达到的目标。
傅鸿鹏称,带量采购有以下优势: 一是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可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同时,也能避免企业“二次公关”、医院“二次议价”,实施带量采购,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还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小贴士内容,根据《人民日报》、央广网近年报道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