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春雷行动2020”查处违法案件440件 打掉一个倒卖假冒伪劣口罩犯罪团伙

2020-03-26 18:56: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文/图

3月26日,记者从自贡荣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去年12月16日“春雷行动2020”开展以来,该县加大了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440件,回应民生关切,维护市场秩序。

疫情期间,荣县查处2家药房销售假冒飘安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打掉一个多级倒卖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犯罪团伙,1月29日,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对位于荣县城区两家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店内正在销售标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粉色一次性使用口罩,上述口罩标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规格型号为20只/袋,粉色,商标:飘安”,经查实,两家药房销售的标称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均系在自然人罗某处以2元每只的价格购进,其数量各10000只。经函请标称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上述标称飘安牌的口罩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执法人员对该批口罩进行抽样送检,发现侵权口罩质量达不到标注的产品技术要求。两家药房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但由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将该案移送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县公安局审查发现上述两家药房不构成刑事犯罪,荣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上述两家药房做出行政处罚。荣县法院对该批口罩的销售人员罗某、周某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此案也是自贡市宣判的首例涉防疫物资刑事犯罪案,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在“春雷行动2020”中,荣县还把“特种设备安全守护”纳入整治范围,以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检查重点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下一步,荣县将守住食品药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底线”,推动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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