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顾勋 记者 刘春华)又是一年毕业季,莘莘学子开始收拾行囊,开启新的人生旅程。6月10日,四川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洋(化名)将一面写有“刚正不阿、执法如山、为民解忧、法律先锋”的锦旗,送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表达对内江中院法官们在办理一起涉“校园贷”诈骗案件及案件结束以后对自己的关心、帮助的感激之情。

2016年5月至10月,邱某某虚构“师兄”身份混入内江某高校微信群,以兼职为由骗取小洋等29名在校学生的身份证原件、支付宝账号及密码、银行卡、学信网账号、淘宝网登陆密码等资料,并利用上述资料以小洋等29名受害学生名义向上海、北京等地网络借款平台借款,然后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提现等方式将借款43万余元占为己有。2017年6月,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依法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邱某某对刑期、罚金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9月26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二审维持了对邱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万元“的判决结果。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内江中院法官曾箭和刘晓瑜通过电话、“一对一”谈心等方式对受害学生进行心里疏导和政策、法规解读,帮助被害学生走出心理阴影,正确理解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汲取教训,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在法官们的帮助下,小洋和同学们走出了校园贷的阴影,经过努力还考取了浙江某双一流大学的研究生。
“感谢法官们的帮助!”小洋由衷地感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