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1月1日实施的这些新政和我们的车生活息息相关

2020-12-31 15:09: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范瑞鸣

四川在线记者 鞠艺

2021年1月1日起,将有很多新政开始实施。其中有四项新政与车主和准车主们都有着直接的关系,赶紧来看看收藏起来吧。

年检新政跟暴力年检说“再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今年批准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新标准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主要增加了3项检测:


3项检测


1、新增轮胎花纹深度检测。新标准下,对轮胎的检测会被要求使用轮胎花纹深度计测器,若轮胎磨损严重且深度不符合标准的,将无法通过年检。

2、新增车辆举升装置。

3、新增汽车轴距座椅布局检测

这项规定主要是为限制车主为增加车内空间或动力、越野性能而私自加长或缩短轴距,拆装或改变座椅布局,这是很危险的行为。这一项主要是查改装车,是为了保证车身刚性和乘客安全性。减少了6项检测:


减少6项检测


1、取消悬架检测。

2、取消噪音检测。

3、取消汽车车速及动力性能检测。新的规定表明,这种地板油模式的动力检测将要取消,换成更加合理的OBD检测。

4、取消车速表误差检测车速检测。

5、取消电子手刹检测。新规定中明确,“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6、取消前照灯偏差检测。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轻型汽车实施国六标准

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有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处理除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从具体内容来看,《民法典》基本延续了现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则,最大的变化简单来说分为四个部分:1、扩大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适用法律。2、赔偿责任承担人的变化。3、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顺序。4、创设了“好意同乘”规则,无偿搭乘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