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1月6日,记者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该中心成功获批为西藏自治区唯一一家有资格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的交易机构。自今年起,各中央企业可以选择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实物资产类交易业务。实物资产类交易业务是指除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其他类型资产转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的对外转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到:“这项业务资质的取得,填补了西藏自治区本地产权交易机构央企资产交易资质的空白,丰富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业务板块,大大拓展了中心为央企提供交易服务的业务空间,开启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服务央企的新篇章,有助于打造跨区域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构建全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