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2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工作要求,我省启动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本次的清理范围是除定点采购外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以及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清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清理方式。其中,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要求我省各市(州)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采购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辖区内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采购单位应当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此外,省级单位要同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全面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