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 王型芳 文/图
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日前,成都先后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次明确了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并号召鼓励市、区(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什么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主要解决这类无房群体居住困难问题。其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其中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90%。
在建设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内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配套设施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完善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宽带等基础设施,合理配套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商业设施、餐饮设施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如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在申请方式上,《实施方案》中提到,届时会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房源信息发布、人员准入推出一网通办,直接可在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办理。据悉,该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预计一个多月后可上线。
申请对象为个人的,登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取得“天府租赁码”后,到运营管理单位办理租赁手续。申请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的,可向属地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实施意见》文本解读,符合国家规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民用价格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还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今年成都6万套目标如何实现?
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成都2021年计划筹建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今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成都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
在成都住建局联合5部门印发的《实施方案》中提出五类方式筹集房源,分别是:
五类方式筹集房源
(一)盘活存量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后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市场存量住房(含符合条件的配建租赁住房)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支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现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在企业集中、交通枢纽、配套完善等区域,利用TOD、公交场站等已取得的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利用产业功能区中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集中新建。采取划拨、租赁、出让等方式,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集中新建。
(五)现有集体建设用地上存量房屋改造。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已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房。
其中对房源选址要求重点布局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和就业人员数量等因素,促进职住平衡。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成都目前已有存量住房规模,将陆续有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届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便可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