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征求意见 四川拟从7方面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

2021-09-28 20:36: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9月28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对<关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从七个方面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进行了部署,分别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区域协作。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严格采购预算编制管理。采购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基于工作实际需要确定采购项目目标,科学测算预算经费需求,合理确定采购预算,杜绝超标准、豪华采购。

同时,还要强化采购预算执行管理。采购人要健全完善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重点提升采购需求管理、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决策执行效率,加快采购执行进度。

另外,还应严格采购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采购人结合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周期性特点,合理规划预算资金安排,超过规定时限尚未实施采购的项目,视同预算不再执行并予以收回。

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征求意见稿》强调,要切实落实采购人采购自主权、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履约验收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进一步理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权责义务,切实落实采购人依法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确定采购方式、选择代理机构、公开采购意向、组织质疑答复、实施合同管理、开展履约验收等采购环节的主体责任。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为重要抓手,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细化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决策程序和标准,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采购人要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依法确定采购实施计划,坚决防止重复低效采购、超标准豪华采购,确保如期实现采购目标。

采购人应当依据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签订采购合同,依法组织验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采购合同。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

《征求意见稿》要求,采购人要强化需求管理责任,将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嵌入到采购需求、交易和履约的全过程。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绩效目标对政策落实的约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建立政策执行的传导、控制和反馈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提高采购人落实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进一步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健全完善电子化采购制度机制,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响应)、参加开标评审、签订合同等全流程在线完成。健全完善数字证书的互认机制,规范数字证书的办理和使用,实现省域范围内“一证通用”。深入挖掘“政采贷”、电子保函等政策潜力,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效,切实降低供应商资金成本。

同时,还应加快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于预算绩效管理、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推荐、评审专家聘用和相关主体信息库的日常管理等方面。推动建立与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共享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

构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健全完善电子化评审制度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是《征求意见稿》对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提出的具体要求。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丰富完善监管手段,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政府采购监管中的运用,强化规则控制和预警提示,提升采购监管效能。建立财政、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开展预先研判、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推进案件信息共享、证据互信,加大对恶意串通、暗箱操作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四川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投诉处理流程和业务规范,建立与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非强制性纠纷化解模式,指导全省各级依法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按照受理与审理相分离、随机组成合议庭、岗位互相制约的原则,加强行政裁决专业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省级政府采购投诉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的工作机制。

加强区域协作——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推进成渝地区政府采购深化合作。加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协作,协同推进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交互,实现政府采购公告、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川渝两地实现远程异地评审,有效解决个别行业领域专家资源短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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