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河长制”促“河长治” “老大难”问题解决了

2021-11-10 15:54: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任紫鑫

文/谭刚

近日,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乐加村的村民们吃过晚饭,不约而同走往同一个方向,泥溪河边的漫步道热闹起来。岸边竹林掩映,青枝摇曳,一派怡然闲适的景象。

谈起这两年泥溪河水质的变化,村民们最有发言权:“原来泥溪河又黑又臭,我们走路都要离远点。现在你看着这清亮的河水,比前些年好多了,晚上大人小孩都愿意来河边散步聊天。”

发源于乐山市井研县的泥溪河全程近60公里,其中市中区境内干流段约44公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沿河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打破了环境的自净状态,泥溪河水生态失衡,不再清澈。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入河道,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面源污染。特别是农民大量养猪,猪粪随意排放,导致河流污染严重,水藻大量滋生。”从今年起,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主动承担起泥溪河治理联络办工作,市中区监委代理主任赵婷作为泥溪河市中区河段长,在与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的多次联合巡查调研中,对问题的症结所在了然于心。

“日常巡查不深入,很难发现问题。”为了及时发现养殖场污水偷排问题,区纪委监委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泥溪河沿线3个镇(街道)进一步细化包片管理,在各村(社区)落实50余名“民间河长”持证上岗,每日巡查报送污水排放情况,不放过一条偷排线索。

位于全福街道的裕农屠宰场污水排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该养殖场的偷排行为很隐蔽,我们接到‘民间河长’报送的偷排线索后,立即安排专人赴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水属于劣Ⅴ类,水质超标。”就这样,在“民间河长”制的助推下,区生态环境局迅速获取偷排证据,依法对该屠宰场给予行政处罚26.87万元,并要求该屠宰场立即进行整改,1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一时的处罚治标不治本,泥溪河河长办公会商议后,对该养殖场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将排放的污水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净化;二是新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可事情过去了几个月,屠宰场一直未行动起来。

“必须整改,否则污染防控任务无法完成。”在获悉相关情况后,赵婷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解决。经过强力督促,该屠宰场最终投资420万元修建污水处理厂,并于今年5月底试运行。

针对其他养殖业主,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加强联合调研,以点及面、举一反三,召集养殖业主们进行规范养殖技术培训,指导其科学养殖,严控水质。同时,依托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和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积极探索多种循环生产模式治理养殖尾水。

“一直以来,市中区不断加大泥溪河治理力度,但受制于财力有限,总体投入仍不够理想。”面对客观困境,乐山市纪委监委、乐山市市中区委区政府积极协调,更多财力和项目支持投入到泥溪河治理。今年以来,市区两级累计投入泥溪河治理资金达3327万元。新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座,完成5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31.8公里;排查污染源头138个,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33家;生态修复清淤4435米共7万多方,修建34个生态滤坝,安装约3400平米浮岛,完成沉水植物、滨水植物和生态隔离带植物栽种共约430亩。

今年1-10月,泥溪河乐山市市中区段出境断面总磷均值为0.258mg/L,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经过持续不断努力,泥溪河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泥溪河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断面指标波动大、面源污染反弹风险高等问题隐患仍然存在。”赵婷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对失职、渎职导致水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从严追究责任。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在Ⅳ类、力争达到III类,为打造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嘉州’、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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